奥道系项目涉传销被立案后,项目方、区域负责人、团队长会被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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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6日,苍南县公安局发布公告:该局已对杨宝完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项目名称Odyssey,中文名称奥德赛斯,简称ODY)予以立案侦查。 这意味着,ODY项目已经正式进入刑事程序。 自2026年7月起,邵律师团队陆续收到多起与该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为保护隐私,咨询内容已做处理)。有的是项目中的大团队长、区域负责人或核心节点,有的是参与项目运营、市场推广和线下活动的合伙人,KOL,也有少部分只是向身边朋友推荐过项目的普通参与者。 他们困惑的问题诸如:我虽然是大团队长,但并没有参与项目决策,会不会也被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团队下面有几百人,是否都会算在我头上?

2026年8月26日,苍南县公安局发布公告:该局已对杨宝完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项目名称Odyssey,中文名称奥德赛斯,简称ODY)予以立案侦查。

这意味着,ODY项目已经正式进入刑事程序。

自2026年7月起,邵律师团队陆续收到多起与该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为保护隐私,咨询内容已做处理)。有的是项目中的大团队长、区域负责人或核心节点,有的是参与项目运营、市场推广和线下活动的合伙人,KOL,也有少部分只是向身边朋友推荐过项目的普通参与者。

他们困惑的问题诸如:我虽然是大团队长,但并没有参与项目决策,会不会也被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团队下面有几百人,是否都会算在我头上?自己也投入了大量资金、最后同样亏损,会不会影响案件定性和责任认定?

本文将对奥道模式的基本运作方式、该类行为的法律定性,以及不同层级参与者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和实务中的常见问题作出梳理。

I 本文作者:邵诗巍律师

1、什么是奥道系项目?其运作逻辑是怎样的?

“奥道模式”并不是某一个具体项目的名称,而是一套在虚拟货币领域被反复复制的项目运作模板。它的原型来自于2021年上线的去中心化金融协议Olympus DAO(简称OHM),该协议最初提出了一套以国库储备资产为基础、通过质押和债券机制运行的代币经济模型。

这套模型的核心机制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参与者需要投入一定资金购买项目代币,并将代币进行质押锁仓以获取收益;项目设有“国库”,声称以储备资产为代币价格提供托底,当币价下跌时通过回购维持价格稳定;与此同时,项目设置了多层级的推荐奖励制度,参与者推荐他人加入后,可以从下线的投入中获得不同比例的返利,部分项目的推荐层级深达十五代。在推广方式上,奥道系项目普遍采用线下会议、沙龙分享等形式进行推广,鼓励参与者在活动中上台分享自己的投资经历和收益情况。

近两年来,市场上先后出现了大量基于这一模式的项目,包括VEST、Xdao、CDAO、ARK(方舟之境)、ODY(奥德赛斯)、奥拉丁(Origin)等,业内将其统称为“奥道系”。

这些项目的名称和界面各不相同,但底层的运作逻辑高度一致。其中,多个项目已经先后崩盘或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5年11月奥拉丁崩盘,65名团队长被抓获[1];ARK项目方被查实通过合约后门增发代币套现,43名涉案人员落网;ODY(奥德赛斯)则在长期横盘后崩盘,苍南县公安局于2026年8月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

2、项目方、区域负责人、大团队长,哪些人可能被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

奥道模式的运作方式——缴纳资金获得资格、按推荐关系组成层级、以发展人数作为返利依据——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苍南县公安局对ODY案的立案罪名也正是此罪名。

但这个罪名追究的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不是所有参与人员。根据“两高一部”的司法解释,被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作用,且组织内部参与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层级在三级以上。量刑上,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即便同样被认定为组织者或领导者,不同人员的处理结果也不相同。法院会根据被告人的实际地位、管理范围、发展人数、获利情况等因素区分主从犯。实践中已有案例,被告人虽挂有较高头衔,但经举证论证实际处于从属地位,最终被认定为从犯并获得从轻处理。也就是说,仍需根据个案具体判断这个人是否实际承担了发起、策划、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职责,或者是否对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起到了关键作用。

3、参与奥道系项目,最需要关注的5个刑事问题

1、我自己也投了钱、也亏了,到底算受害者还是嫌疑人?

在传销案件中,受害者与嫌疑人的身份并不互斥。很多参与者最初确实是以投资者身份进入,自己也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如果在参与过程中实施了发展下线、组织推广等行为且达到追诉标准,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是否亏损”不是罪与非罪的判断标准,不过自身同时作为受害者这一事实,在量刑时可以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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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只是推荐了几个朋友,也没从中获利,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吗?

是否获利不是定罪的必要条件,关键看的是发展人数和层级是否达到追诉标准。但反过来说,如果推荐人数少、层级浅、没有参与组织管理活动,通常属于一般参与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定性的核心在于在整个传销网络中所处的位置和实际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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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直接推荐的人不多,但下线又发展了很多人,这些间接人数会算在我头上吗?

根据司法解释和实务惯例,组织者、领导者的人数和层级计算通常包括其直接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也就是说,即使本人只直接推荐了几个人,但整个团队的规模和层级都可能被计入。不过,如果当事人对下线的再发展行为既不知情、也无管理和控制关系,间接人数是否全部归责于本人,在辩护中存在提出异议的空间。

4、公安已经立案了,像我这样的团队长或区域负责人,是不是迟早会被查到?

奥道模式的链上数据、推荐关系、资金流水都有记录,公安机关立案后会通过技术手段逐步还原整个网络结构。对于达到追诉标准的参与者,被纳入侦查范围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是被动等待还是主动配合,直接关系到自首情节的认定,对后续量刑的影响差别很大,建议在专业指导下审慎决定。

5、项目崩盘后,下线要求退钱、威胁要集体控告我,怎么办?

崩盘后下线向上线施压追偿是传销案件中非常普遍的情况。需要明确的是,刑事责任的认定取决于当事人在传销组织中的角色是否达到追诉标准,而不取决于下线是否提出控告。面对下线施压,应当注意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在没有专业指导的情况下,不要作出任何书面承诺或赔偿安排,以免在后续程序中陷入被动。

4、结语

奥道模式传销案涉及的参与者众多,但不同的人在组织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所处的层级不同、实际发挥的作用不同,相应的刑事责任理应有所区分。准确界定当事人在传销组织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是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关键,也是刑事辩护工作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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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者:邵诗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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