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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诗巍
上海执业律师。主攻业务领域:数据犯罪与数据合规治理;信息网络犯罪、互联网黑灰产犯罪;涉区块链、币圈刑事辩护;企业高发犯罪风险防控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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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创业者出海需要关注哪些刑事风险?5大热门赛道分析
从宏观数据看,AI出海正处在一个高速增长期。2026年上半年,中国AI相关产品出口占整体出口比重达到了22.7%,拉动整体出口8.6个百分点。AI出海已经是行业共识。 但对于AI创业者来说,产品走向海外,并不意味着只需要考虑海外市场和当地规则。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明确将利用人工智能实施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等行为纳入刑事追责范围。 同月,国内首例AI出海涉黄案公开宣判(➡️《对AI模型“越狱”后造黄牟利? 法院: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浙江余姚法院以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六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邵诗巍
2026/09/12 08:26
律师解读最高法涉人工智能纠纷意见:当 AI被用于犯罪,开发者、提供者和使用者如何担责?
2026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AI换脸、模型训练、辅助驾驶等引发的法律问题作出规定。 虽然这份文件主要围绕民事纠纷展开,但作为一名长期办理新经济领域刑事案件的律师,邵律师更关注其中几处与刑事责任有关的规定,如基本原则中的相关条款以及意见第十九、二十条的规定。 本文结合实务案例解读本次新规,也谈谈邵律师对于新经济领域刑事辩护的思考。
邵诗巍
2026/09/09 13:49
什么是Token贷?AI企业融资时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最近,"Token贷"开始频繁出现在新闻报道里。温州金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凭借历史词元结算记录、算力采购合同、下游业务订单及自主知识产权等材料,从农业银行获得20万元贷款;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等也陆续推出针对AI、算力企业的相关信贷产品。乍一看,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印象:现在AI公司"烧Token",居然也能拿Token去银行换贷款了? 但实际情况并没有这么简单。本文想讨论的,就是Token贷到底是什么,银行为什么会把Token等数据纳入授信评价,以及当这些数据开始影响融资时,AI企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邵诗巍
2026/09/06 10:16
邵诗巍律师 | 买卖虚拟货但问题在于,账户曾经被冻结,是否就等于行为人已经知道自己收到了赃款?一次没有说明原因的冻结经历,能否直接传导到后续交易,币被指控帮信罪:账户曾被冻结,能否推定“主观明知”?
在涉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是目前最高频的罪名之一。帮信罪案件的核心争点,往往不在客观行为,毕竟银行流水的转账记录本身并无争议,而在于主观明知:行为人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收到的钱涉及犯罪? 控方在推定主观明知时,最常用的依据之一是行为人“此前有过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经历”。逻辑很简单:你之前的账户因为涉案资金被冻结过,说明你已经知道买卖虚拟货币可能收到赃款,但你还继续做,所以推定你主观上至少是放任。 这个推定逻辑在实务中非常普遍。邵诗巍律师在与各地办案民警检察官法官交流中,多次听到类似观点。 但问题在于,账户曾经被冻结是否就等于行为人已经知道自己收到了赃款?
邵诗巍
2026/09/04 09:22
走私虚拟货币矿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还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2026年7月,宁波海关公开报道了一起走私虚拟货币矿机案件[1]。 廖某某等人通过伪报品名、拆解藏匿等方式,将蚂蚁L9、冰河KS3等专用矿机走私入境,涉案金额高达1700余万元。宁波中院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对核心成员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从现有的公开信息来看,该案系全国首例公开报道的、将走私虚拟货币矿机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作出判决的案件。而在此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走私矿机案件基本上都是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邵律师对宁波案的罪名定性持不同意见,本人认为: 虚拟货币矿机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禁止进口货物”,这不存在争议,但不能因此直接等同于刑
邵诗巍
2026/09/03 09:19
从上海警方通报的两起案件,看涉虚拟货币非法经营罪的辩护空间
2026年8月2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警方严打涉虚拟货币新型经济犯罪的总体情况和典型案例。 据上海经侦报道,2026年以来,上海警方侦破多起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非法经营、洗钱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名,涉案金额超200亿元。 此次通报公布了两起案例: 一起是利用虚拟货币实施非法跨境汇兑的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近200亿元; 一起是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跨境非法支付结算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 这两起案件涉及的跨境换汇、OTC交易和VCC业务,也是邵律师团队近年来办理非法经营罪案件时常遇到的高频业务场景。以下从辩护实务视角,对这两起案例进行简要评析。
邵诗巍
2026/08/29 09:20
加密聊天软件开发构成帮信罪吗?技术中立能否免责?
做一款通讯聊天软件,对于开发者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写代码,搭架构,按客户需求把功能做出来交付——客户要端到端加密功能,做;要有阅后即焚功能,做。要双向撤回功能,做。 稍微谨慎点的开发者,甚至还会自己再做一轮扎实的功课(毕竟现在各种国内外各种 AI 工具都已经很好用了),经过检索会发现: 加密聊天软件蝙蝠APP在国内公开运营,主打的就是加密通讯、隐藏 IP属地,双向撤回等功能,也取得了相应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再去裁判文书网搜一圈,找不到因为开发聊天软件被判刑的案例。 同时, AI 会迎合提问者的心理,提出:微信、飞书同样也是通讯工具,犯罪分子一样可以拿来沟通,总不能说开发通讯
邵诗巍
2026/08/29 08:50
正常做生意收到涉案资金,不知情也构成掩隐罪吗?
做生意最怕什么?很多老板会说:怕没客户、怕压货、怕赊账。但还有一种风险是让老板们防不胜防的——正常做生意的过程中,收到的货款里混进了涉案资金,银行卡突然被冻结。 过去由于反诈宣传的大力普及,很多人对“两卡”类犯罪的风险已经有了法律意识。也正因如此,洗钱团伙、黑灰产也在根据普通人的认知升级而不断迭代自己的洗钱方式。现在他们不再只盯着银行卡,而是把目光投向了真实的商业交易。 一旦珠宝店、花店、钢材市场、金属材料公司……各行各业的传统商家被盯上,轻则冻卡,影响正常经营;重则可能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下文简称"掩隐罪"),面临刑事追诉。 那么这中间的界限到底在哪里?什么情况下商家是
邵诗巍
2026/08/29 08:46
Web3行业反腐:员工收受财物,如何区分职务侵占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Web3企业员工利用商务对接、上币审核、费用收取或者钱包管理等职务便利,私自收取项目方给予的好处费,或者截留、转移本单位所有、应收及管理的Token,主要涉及《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区分两个罪名的关键在于查明涉案财物属于谁、单位是否已经取得或者应当取得该财物,以及员工取得财物是否以利用职务便利为项目方谋取利益作为对价。 近年来,互联网公司频繁爆出内部贪腐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但贪腐问题并非局限于互联网大厂——虚拟货币交易所、区块链项目方等Web3企业,同样面临严峻的内部腐败风险。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已被定性为非
邵诗巍
2026/08/25 09:21
Web3从业者收合作方回扣,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吗?
Web3从业者收取合作方的回扣、好处费或者虚拟货币,是否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核心取决于其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合作方谋取利益,并将收取的财物作为职务行为的对价。 提起“收回扣”,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医药代表、工程采购、互联网大厂这类传统行业。但在 Web3 行业,员工收取回扣的现象其实更为高发。 原因并不复杂。不少 Web3 从业者心里有两个“安全感”: 第一,觉得行业本身就在监管的灰色地带,法律管不到自己; 第二,认为即便公司发现了,涉及的又是虚拟货币、链上资产这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公司根本报不了案、也没法维权。
邵诗巍
2026/08/03 10:54
帮信罪的上游犯罪,必须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
帮信罪,是一个看起来简单,但深究起来就会感到非常复杂的罪名。简单在于,法律条文的表述过于简单,复杂在于,司法实务涉及的场景各种各样,法律条文对多个关键概念并未进一步展开,反而造成了适用上的争议性。 以上是邵律师近期在办理一起涉嫌利用虚拟货币买卖外汇类非法经营案的过程中的感受。 在该案中,经过了漫长的沟通博弈,控方最终认可了邵律师提出的观点:本案构成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但在控辩双方对此达成一致之后,进一步的沟通又产生了新的分歧——控方仍坚持,该案即使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也应当构成帮信罪。 对此,本人认为,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并不意味着可以退而求其次改定帮信罪。帮信罪有自己独立、完整的构成要件
邵诗巍
2026/08/03 09:41
帮信罪的上游犯罪,必须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以虚拟货币买卖外汇类非法经营案为例(一)
帮信罪,是一个看起来简单,但深究起来就会感到非常复杂的罪名。简单在于,法律条文的表述过于简单,复杂在于,司法实务涉及的场景各种各样,法律条文对多个关键概念并未进一步展开,反而造成了适用上的争议性。 以上是邵律师近期在办理一起涉嫌利用虚拟货币买卖外汇类非法经营案的过程中的感受。 在该案中,经过了漫长的沟通博弈,控方最终认可了邵律师提出的观点:本案构成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但在控辩双方对此达成一致之后,进一步的沟通又产生了新的分歧——控方仍坚持,该案即使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也应当构成帮信罪。 对此,本人认为,非法经营罪证据不足,并不意味着可以退而求其次改定帮信罪。
邵诗巍
2026/08/03 09:23
投资虚拟货币,普通人是怎么一步步卷入传销犯罪的?
我只是想多赚点钱。也不是一定追求什么大富大贵,就是希望钱能多一点,生活能好一点。 有个朋友跟我说,他投了一个项目,赚了不少。我问他什么项目,他说是Web3,区块链,听起来很新,很专业,但他解释得很简单——就是把钱放进去,每天都有收益,还可以拉朋友一起来,拉的人越多,自己分到的也越多。 我想了想,身边确实有人靠这个赚到钱了。而且他们也是真的买了车,换上了更大的房子。 我就心动了。 后来我也介绍了几个朋友进来。我觉得这是好事,有好项目大家一起赚嘛。他们其实也不懂什么是Web3,但他们相信我,我说自己就在投,他们也就跟着投了。
邵诗巍
2026/06/21 08:28
刑事案件中,为什么争取无罪那么难?
刑事案件中,存在一个被误解很深的常识。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我有罪,那就应该由他们来证明我有罪。 然而现实是,如果你想主张你无罪,那就需要你来证明你无罪。 从法律原则上讲,证明有罪的责任当然在控方。 但在真实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想争取无罪、争取不起诉、争取撤案,仅仅说一句“我没有犯罪”,往往远远不够。 你需要把自己为什么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为什么没有参与共同犯罪、为什么没有犯罪主观故意、为什么不应当被定罪的原因用符合办案人员逻辑的、他们能够接受的角度去说清楚,讲完整。
邵诗巍
2026/06/08 12:27
那些外逃东南亚的人,都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外逃东南亚的贪官与罪犯,真实生活并非想象中逍遥。签证困境、钱财耗尽、被迫从事黑灰产,最终难逃遣返命运。
邵诗巍
2026/06/02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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