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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诗巍
上海执业律师。主攻业务领域:数据犯罪与数据合规治理;信息网络犯罪、互联网黑灰产犯罪;涉区块链、币圈刑事辩护;企业高发犯罪风险防控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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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3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如何认定?如何争取从轻?
一般情况下,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往往对应了行为人可能判处的刑期。 但如果行为人侵占的是涉及虚拟资产、非主流代币、游戏道具等没有明确市场价格的财物情况下,涉案金额的认定往往就存在较大争议。 如果此时,司法机关坚持以金额较高的“销赃数额”来认定,显然对被告人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涉案金额,如何准确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往往就成为控辩双方博弈的核心。
邵诗巍
2026. 04. 14. 오전 07:28
AI时代的创业者,正在被重新定义——小红书黑客松巅峰赛观察
2026年4月7日~10日,小红书在张江办了一场黑客松巅峰赛。 两百名选手,四十八小时封闭开发,从零做出一个 AI 软件或硬件产品。 这篇文章就来聊聊我在现场的感受。分享给所有还在观望、或者已经在路上的 AI 时代创业者。
邵诗巍
2026. 04. 13. 오후 12:39
代购礼品卡的生意能做吗?——以留学生代购涉嫌非法经营罪为例
最近,有一位留学生小李咨询,他说, “我最近想做代购礼品卡的兼职,刷到了很多这类的帖子,以前也做过一些代购显卡之类,但自己没做过礼品卡,不知道这个生意有没有风险?如果有的话,风险有多大”? 网上有不少宣称做礼品卡生意暴富的经验贴,那这些看起来轻松赚钱的副业,究竟是机遇?还是已经逼近红线灰色产业?
邵诗巍
2026. 04. 12. 오전 04:34
虚拟货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认定?——以 Terra 与鑫慷嘉案为样本
近年来,以虚拟货币、节点设备、双代币机制、团队推广体系为外观的案件,越来越多地进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审查视野。与传统商品型传销案件相比,此类案件往往同时带有技术机制、代币结构、社群治理、代理商分层等多重特征,导致司法认定中关于加入资格、层级关系、团队计酬及主观明知等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 鉴于此,本文拟以 Terra(UST & LUNA)与“鑫慷嘉”特大传销案两个公开案例为分析样本,对虚拟货币项目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时的常见认定逻辑、侦查重点及争议问题作一份研究性梳理,以期为相关办案人员、研究者及关注此类案件处理路径者提供参考。
邵诗巍
2026. 04. 12. 오전 04:09
家人被刑拘了,说是搞“虚拟货币传销”,这是什么意思?
最近不知道咋回事,接二连三的咨询者问我关于Web3平台涉嫌传销的问题,有的是准备转行Web3的求职者,而有的是因家人被刑拘、来找我咨询的刑事案件家属。 这是又有什么新一轮的专项行动了? 虽然国内2.6通知、94公告、924通知这些文件,早就明令禁止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但实践当中,跟虚拟货币相关的黑灰产,一直没断过。从邵律师代理的案件以及日常接到的咨询情况来看,虚拟货币类传销犯罪的案子确实不少。 站在家属的角度,想不通是很正常的——我家人只是在一家公司正常上班,怎么可能故意去违法犯罪?其实在司法实务中,为什么很多从业者、打工人会被平台牵连,被认定为涉嫌犯罪?
邵诗巍
2026. 04. 12. 오전 03:51
AI Agent算力套利模式及其法律风险分析
随着AI Agent(人工智能智能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围绕其上下游的商业模式,也开始衍生出一些新的黑灰产业务形态。 在这一体系中,黑灰产正在将算力——这一支撑AI Agent运行的核心资源,作为套利对象,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批量获取和集中利用。 相关行为,正在演变为具有组织性、规模化、技术化特征的套利模式。其基本逻辑是: 利用平台常见的增长策略(如新用户免费额度、邀请奖励、会员权益等),通过批量化技术手段获取算力资源,再以较低成本对外转售,从中赚取差价。 在这一过程中,这类行为不仅会对平台的运营机制造成冲击,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触及刑事风险。
邵诗巍
2026. 04. 12. 오전 03:37
虚拟币诈骗案怎么判?是否一定构成诈骗?——从5个关键判断点看辩护空间
对于刑事案件的家属而言,当家人突然被以虚拟货币诈骗案立案侦查,往往不知所措。 一方面,案件本身涉及虚拟币、平台交易、带单等专业内容,很难一下子看明白; 另一方面,外界给到的反馈又往往比较简单——“这种基本就是诈骗”。 但在实际办理这类案件时会发现,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某个个体的单一行为,而往往是一个有着明确组织和分工的链条: 有平台负责人,负责整体搭建和资金运作; 有技术人员,负责系统开发与维护; 有商务人员,负责对外推广、发展代理; 有代理团队,负责拉人、转化客户; 也有讲师,带单老师,在直播间或社群中进行引导交易。
邵诗巍
2026. 04. 11. 오전 02:54
가족 구성원이 암호화폐 사기에 연루되었습니까? 먼저, 당신의 운명을 좌우할 수 있는 다음 5가지 중요한 질문을 고려해 보세요.
암호화폐 관련 사건들은 복잡한 조직적 연결망을 포함하고 있으며, 그 본질을 파악하는 열쇠는 패턴보다는 증거에 있다.
邵诗巍
2026. 04. 07. 오후 01:45
技术无罪还是工具入刑?深度解析 AI Agent 算力黑灰产的三大典型模式
随着AI Agent(人工智能智能体)技术的快速发展,围绕其上下游的商业模式,也开始衍生出一些新的黑灰产业务形态。 在这一体系中,黑灰产正在将算力——这一支撑AI Agent运行的核心资源,作为套利对象,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批量获取和集中利用。 相关行为,正在演变为具有组织性、规模化、技术化特征的套利模式。其基本逻辑是: 利用平台常见的增长策略(如新用户免费额度、邀请奖励、会员权益等),通过批量化技术手段获取算力资源,再以较低成本对外转售,从中赚取差价。 在这一过程中,这类行为不仅会对平台的运营机制造成冲击,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触及刑事风险。
邵诗巍
2026. 04. 06. 오전 02:44
从上海高院虚拟货币执行指引,看虚拟货币司法处置实务中的三个现实问题
在涉币类刑事案件当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虚拟货币的司法处置一直是实务当中争议不断的问题。 2026年2月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虚拟财产执行工作指引(试行)》,这在法院执行系统内,这是首次以高级法院名义对虚拟财产执行全流程作出系统规范。该《指引》将虚拟货币纳入可执行财产范围。 但从律师办案实践来看,该文件虽然对执行阶段的虚拟货币的扣押、保管、处置等环节作出了系统规定,但针对实务中的高频问题,仍未提供明确的解决路径。本文将结合该《指引》,结合办案实务,谈谈关于虚拟货币司法处置过程中的三大痛点问题。
邵诗巍
2026. 03. 27. 오전 04:07
虚拟货币盗窃案,一审即将判决
这是一宗虚拟货币刑事案件的破局过程记录。 一审开庭后,倒计时14天。 家属找到我的时候,充满着焦灼和无力、迷茫的复杂情绪。 他们已经跑了很多家律所,得到的答复几乎一样:“等判决吧,二审再争取。” 但他们等不起。 涉案金额约3000万,检察院量刑建议——15年。 那是整整一代人的时间。 “邵律师,我们就想问一句:一审真的没有希望了吗?”
邵诗巍
2026. 03. 24. 오전 07:56
虚拟币投资理财平台被抓:员工、投研老师、业务员都会被认定为诈骗吗?
在涉虚拟货币诈骗案件中,很多被调查、被抓的人,其实只是公司里的普通员工,例如业务员、投研老师、客服、技术人员。 表面上看,大家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但在刑事案件中,不同岗位、不同分工,往往对应着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 所以,判断一个人会不会被认定为诈骗,不能只看“公司出事了”或者“是不是一起被抓”,更关键的是看三件事: 公司和平台到底是什么关系; 他在团队里具体做什么; 他的收入构成是怎么样的。 这三个问题,往往决定的是整个案件后面的走向。
邵诗巍
2026. 03. 24. 오전 03:17
解析网赌平台利用虚拟货币结算的4种模式:技术人员、钱包公司、OTC承兑商如何被卷入开设赌场罪
近年来,在网络赌博案件中,虚拟货币逐渐成为支付与结算环节的重要工具。 与传统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相比,网赌平台涉及虚拟货币的支付结算模式,在技术实现和参与主体上更为复杂,不同角色往往分别嵌入链条中的不同环节,共同完成资金流转。不同参与者通常只接触其中的某一个环节。 例如,有的技术人员仅负责钱包平台的开发维护;有的则是普通炒币玩家因卖出虚拟货币,不经意间却成了帮助上游洗白赌资的人员。 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涉案人员来说,仅从自身具体行为出发,很难对整个业务链形成完整认识。更难以理解为什么办案人员将自己视为为赌博网站开设赌场提供帮助的一环。
邵诗巍
2026. 03. 24. 오전 02:57
虚拟货币刑事案件,涉案币价如何认定?(下篇)
虚拟货币类刑事案件,仅因为币价计算的时间节点不同,罪与非罪的结论就可能完全相反。 在《虚拟货币盗窃案,如何认定涉案币价?》一文中,邵律师曾提到一个真实案例:行为人张三窃取被害人李四持有的某山寨币,之后并未进行变现,而是在后续交易中全部亏损。最终被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涉案金额为1.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在该案中,公安机关最终采用的方式是:参考某交易所上该代币当日零时的价格来计算涉案金额。不巧的是,该价格恰好是该币种当日乃至当月的最高点。 但如果按照同一天其他时间的价格计算,该案涉案金额尚未超过1万元,也即并未达到本案定罪量刑的起点标准,即张三不构成犯罪。
邵诗巍
2026. 03. 19. 오전 02:38
虚拟货币刑事案件,涉案币价如何认定?(上篇)
虚拟货币类刑事案件,仅因为币价计算的时间节点不同,罪与非罪的结论就可能完全相反。 在《虚拟货币盗窃案,如何认定涉案币价?》一文中,邵律师曾提到一个真实案例:行为人张三窃取被害人李四持有的某山寨币,之后并未进行变现,而是在后续交易中全部亏损。最终被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涉案金额为1.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在该案中,公安机关最终采用的方式是:参考某交易所上该代币当日零时的价格来计算涉案金额。不巧的是,该价格恰好是该币种当日乃至当月的最高点。 但如果按照同一天其他时间的价格计算,该案涉案金额尚未超过1万元,也即并未达到本案定罪量刑的起点标准,即张三不构成犯罪。
邵诗巍
2026. 03. 19. 오전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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