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2月18日消息,根據Decrypt報道,加州已正式啟動《數位金融資產法》(DFAL)的實施進程,要求服務於加州居民的數位資產企業必須在2026年7月1日前持有DFAL牌照、提交申請或符合豁免條件。申請將於3月9日透過全國多州許可系統開放,監管機構敦促企業審查NMLS清單並參加3月23日的行業培訓。未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有效申請或符合豁免的企業將面臨執法行動。
該法案由州長Gavin Newsom於2023年10月簽署,為加密資產服務建立了全面的州級許可和監管框架,並對加密自助服務終端提出額外要求。其結構與監管範圍常被比喻為紐約2015年推出的BitLicense,後者曾因產業反彈導致Kraken、Bitfinex等主要企業撤離該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