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22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第4號命令,決定自2026年7月1日起修改《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託管結算管理辦法》部分條款。主要變化包括:刪除部分條款,統一將“中央結算公司”等表述調整為“債券中央存管機構”,明確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為指定債券登記託管結算機構,細化其在債券登記、託管、結算、信息披露支持及質押登記等方面的監管,並強化信息共享式和功能,強化信息共享式監管要求。
中國人民銀行修訂銀行間債券市場三項規章,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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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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