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29日消息,據越南媒體An Ninh Tien Te報導,越南公安部在《電子身份識別與認證法》草案中提議擴大電子身份識別對象範圍,將數據、應用、數位資產及其他多種資產納入其中。草案規定,電子身份識別對象不僅包括機構、組織和個人,還擴展至產品、商品、設備等物質實體,以及數據庫、文件、圖像、視頻等數位資源和數位資產。數位資產識別依據數位技術產業法規定執行。草案還規定了電子身份和識別碼的暫停、恢復和註銷機制。公安部表示,現行電子身份識別主要服務於公民和政府數位化建設,但在數位經濟和數位社會快速發展的背景下,需建立統一識別機制,涵蓋物理和數位環境中的各類實體。
越南公安部擬立法對數字資產實施電子身份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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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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