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暴走時評:美國三位立法者提出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迫使穩定幣發行人在發行穩定幣之前必須獲得美聯儲的銀行章程和批准。在眾議員Rashida Tlaib的倡導下,在眾議員JesúsGarcía和Stephen Lynch(均為民主黨人)的支持下,擬議法律還要求發行人事先獲得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和其他銀行監管機構的批准。
作者:Jeffrey Gogo | 編譯者:Penny | 來源:News.bitcoin
美國三位立法者提出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迫使穩定幣發行人在發行穩定幣之前必須獲得美聯儲的銀行章程和批准。
在眾議員Rashida Tlaib的倡導下,在眾議員JesúsGarcía和Stephen Lynch(均為民主黨人)的支持下,擬議法律還要求發行人事先獲得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和其他銀行監管機構的批准。
它將要求任何穩定幣發行人獲得FDIC保險,或“否則在美聯儲維持儲備,以確保所有穩定幣都可以按需隨時轉換為美元。”
該法律草案的標題為“穩定幣網絡共享和銀行許可執行法”,引起了加密貨幣支持者的廣泛批評,許多人將其視為扼殺技術發展的無恥嘗試。
但是該法案的發起人有不同的信念。 Tlaib認為,計劃中的法律“將通過監管發行人和相關的商業活動,保護消費者免受新興的數字支付工具(如Facebook的Libra和目前市場上提供的其他穩定幣)帶來的風險”。
穩定幣是由另一項資產或一籃子資產支持的虛擬貨幣。它們可以分別以美元,歐元或英鎊甚至債券等為後盾。穩定幣的主要目的是限制價格波動對代幣本身的影響,相對於與之掛鉤的“穩定”資產而言。最受歡迎的穩定幣USDT,USDC和GUSD。
Lynch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不能將美國貨幣的發行外包給私人實體,《穩定法案》保證了我們的監管機構將能夠有效地監督這項新技術的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