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波再起風波,加密貴族「對峙」SEC

幾年多次集體訴訟,關於瑞波的爭論持續已久。如今,爭論的焦點未變,訴訟的源頭已變為SEC。

"幾年多次集體訴訟,關於瑞波的爭論持續已久。如今,爭論的焦點未變,訴訟的源頭已變為SEC。"

這是一場持續已久的爭辯。

本週一,瑞波(Ripple)收到了SEC 寄發的通知函。瑞波官方發布消息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計劃起訴Ripple ,並指控其出售的XRP 違反了投資者保護法。今晨,SEC 正式公佈,已對Ripple、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 和聯合創始人Chris Larsen 提起訴訟,指控其進行了13 億美元的未經註冊的證券出售。

這場還未正式開始的訴訟,昨日傳遞至國內社區時,已然被視為了一個巨大的利空。

消息擴散後,XRP 短時間內快速跌逾20%,24 小時最低價已跌破 0.4 美元。

關於瑞波的證券定性之爭由來已久,SEC 近期也是動作頻頻。

Blocklike 注意到,一方面,尚未在SEC 進行註冊的多個大型ICO 發行被視為面臨著監管風險。另一方面,2019 年以來,部分通過了美國SEC 批准的合規發行人們,也在試圖通過項目新進展來進行重新定義。

再提瑞波「遺留問題」加密社區連鎖反應

XRP 一向被視為數字貨幣如何定性的標誌性幣種。

經過幾年的發展,Ripple 的客戶已經覆蓋40 多個國家的至少350 家金融機構,這些已經成熟的商業合作被視為XRP 的重要價值支撐之一。在瑞波RippleNet 跨境支付解決方案中,主要包括了Ripple 為金融機構提供的基礎性解決方案xCurrent,用於在不同銀行總賬間的實時雙向結算。

簡單來講,一方金融機構只需要將當地法幣轉換成XRP,再由另一方金融機構將收到的XRP 轉換成該國法幣付給收款人即可。通過這種方式,XRP 可用於降低資金的流動性成本。

該功能被分析人士形容為一種「用來轉賬的穩定幣」,如果不考慮「加密貨幣」給XRP 融入的更多元素,單單從代幣的作用來講,XRP 通常被視為比較標準的「功能型代幣」(也稱實用型代幣)。在美國數字貨幣監管框架下,這種類型的代幣與需要在SEC 註冊的「證券型代幣」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屬性。

這也就不難理解海外社區中比較主流的觀點了:「如果XRP 也被歸類為證券,那麼絕大部分的數字貨幣肯定都將被歸類為證券。」

這次的訴訟並非是瑞波遇到的第一個,由SEC 直接提起的訴訟瑞波也並非第一個。

據不完全統計,早在2018 年,Ripple Labs 就遭遇到了投資者們提出的3 起集體起訴。在2019 年,仍有2起投資者向Ripple 提起集體訴訟。甚至於,美國加州法院還曾發生過將Ripple 面臨的兩起訴訟合併審理的事件,以避免同一被告重複審理。這些訴訟訴訟圍繞於「代幣屬性」、「官方是否對市場有所操縱」、「中心化嚴重」等等。

有所不同的是,爭論的焦點未變,而訴訟的源頭已變為SEC。

SEC 官方認為, Ripple 在出售XRP 時違反了聯邦證券法。訴訟提到,從2013 年開始,Ripple 持續向世界各地的散戶投資者出售XRP 以籌集資金。 Ripple 還分發了數十億XRP,以換取非現金對價,如勞動力和做市服務。除了組織和推廣用於資助公司業務的XRP 銷售外,Larsen 和Garlinghouse 還實現了未經註冊的XRP 個人銷售,總額約6 億美元。

XRP 在幣價震蕩了2 年多之後,近期在市場上展示出了亮眼的表現。據coinmarketcap 顯示,今年以來,瑞波幣上漲了約150%,其市值超過200 億美元,排名長期穩坐第三位。截止發稿,其市值排名下滑至第四位。

在當下這個時間節點,這一爭議中的「衝突點」似乎已經被放大。在更加複雜市場背景之下,眾多海外加密社區內的行業機構們紛紛表達了自己的最新觀點,多家機構紛紛「站隊」。

Ripple 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 堅持了瑞波一貫的主張,他表示:「SEC 在事實和法律方面完全錯誤,XRP 是貨幣不是證券。XRP 是第三大虛擬貨幣,與SEC 所認定的比特幣和以太坊一樣,不是一種投資合約。另外,美國政府的主要部門,包括司法部和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已經確定XRP 是貨幣,因此,XRP 交易不在聯邦證券法的範圍之內。」

而Blockstream 首席戰略官Samson Mow 則評論認為,Ripple 和XRP 沒有任何創新之處,從而否認了Ripple 稱「SEC 對其發起訴訟,是美國政府及監管機構不能接受創新」這一說法。

投資Ripple 的日本金融巨頭SBI Holdings 總裁北尾吉孝則觀點鮮明的表示:「日本金融廳已經明確表示XRP 不是證券。我對Ripple 將在美國的最終裁決中佔上風感到樂觀。」

而在11 月底的一場直播中,瑞波CEO Brad Garlinghouse 已經做好了另一種假設:「儘管很難把XRP 當作證券,但是如果XRP 在美國被定性為證券,我們有其他G20 市場,他們對XRP 的看法不一樣。RippleNet 90% 以上的客戶不在美國。」

對此,Blocklike 採訪了美國合規發行方Props 的創始人Adi Sideman,他的看法是:「 SEC 對Ripple 提起訴訟的影響是負面的,對行業發展也沒有幫助。Ripple 是一個有著金融行業整合和使用案例的成熟項目, SEC 的行動將傷害那些會考慮整XRP 或者其它加密技術的企業的信心。它將減緩現實世界的整合和新的用例,這反過來又會減緩加密技術在美國的應用。我預計Ripple 將與SEC 和解,並繼續運營。但SEC 也表明了其觀點,並將阻止新項目追隨XRP的腳步(即未經SEC 豁免而經營的方式)來運作。」

部分「加密派」尋求「二次定性」

上週,Coinbase Global 宣布向SEC 提交IPO 申請一事,同樣給數字資產的定性帶來了可行的新方式。

Belcher, Smolen & Van Loo LLP 律師事務所律師Gabriel Shapiro 公開認為,Coinbase 上市或使SEC 能夠決定交易所可以上線哪些代幣。他分析認為,目前的SEC 仍沒有一個清晰的規則,SEC 更應優先確認「是否構成證券」的規則,而不是規定哪些代幣就是證券。在目前的情況下,SEC 甚至可能這樣做:在某種代幣未進行SEC 備案,則交易所不可以上線這些代幣。

有趣的是,一些已經通過SEC 批准的準「數字證券」,也在尋求重新被定義的方法。美國首個通過「Reg A+」條款合規發行數字證券的Blockstack 正是這樣的案例之一。

(媒體當時對於Blockstack 的報導)

在2019 年7 月,去中心化計算網絡Blockstack 成為了第一個獲得了SEC Reg A+條款批准的合規項目。同年10 月25 日,Blockstack (STX)就上線了頭部數字貨幣交易所幣安;2020 年7 月底,Coinbase 發公告稱,正在評估上線的18 種代幣中,同樣包含了STX。

Blockstack(STX)聯合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Muneeb Ali 曾對路透社表示,Blockstack 將於2021 年1 月份正式上線主網:「由於Stacks 2.0 上線後,其網絡將不再受任何單一實體的控制,因此根據SEC 法規,其Stacks 代幣將不再被視為證券。這意味著Blockstack 不需要作為公司主體提交定期財務報告,其Stacks 代幣可以在美國數字資產交易所進行交易」。

長期身處於美國市場的Adi Sideman 也對這種方式做出了討論。根據他的觀點,在美國,區塊鏈創業者需要把加密資產框定為功能性代幣或證券性代幣,非此即彼。

「使用的語言非常明確,定位要么是Security,要么是Utility,但很少是混合的。不過,政府在其中看到了更多的灰色地帶以及新的挑戰,就像我們在Ripple 和Kin 的案例中看到的那樣。」

根據Adi Sideman 的進一步介紹,這種環境下就普遍出現了這樣的情況:「結果是,美國的項目大都自我監管—— 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技術和法律論證好。我們Props 選擇了一種獨特的方式,那就是將我們的Token 在美國境內定性為Security,證券屬性,但在美國以外則為Utility,實用屬性。Props 整體表現為實用性,但SEC RegA+的豁免,讓Props 在美國的法律框架下被允許與美國的成熟企業和擁有數百萬用戶的應用進行整合。」

這或許也是眾多數字資產所選擇的一個新路徑。

能夠看到的是,目前整個加密社區似乎已準備好觀戰這次訴訟的準備。早在2017 年,主流觀點普遍認為監管機構不會將加密資產視為證券。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一些觀點逐漸改變,一些觀點也在逐步演化。接下來,我們或許將一起見證,證券法規、創新項目將在區塊鏈行業中扮演一個怎樣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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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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