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股權代幣化:能不能、怎麼做、做成什麼樣子?

非上市公司股權代幣化在法律上是可行的,核心在於將權屬、可轉讓性及交易基礎設施等傳統規則編碼化,並在多法域下穩定運作。文章從三個層面解析:

  • 可行性與邊界

    • 法律載體中立,技術形態不影響合規性,重點在滿足證券法的揭露、適當性與持續合規要求。
    • 目前主要面向合格投資者,二級流動性需在受監管場所內進行,且發行人配合是關鍵。
    • 紅線包括權屬不清、兌付承諾不可執行,或跨國行銷越界。
  • 三類實現方式

    • 真股上鍊:代幣等同股票,需發行人配合修改章程並對接過戶代理與合規交易場所,權利最完整但成本較高。
    • 經濟權利代幣化:代幣承載收益等經濟曝險,非實際股權,適合快速試水,但需確保兌付條款可執行與轉讓限制上鍊。
    • 基金/SPV份額代幣化:間接持有多標的,適合機構投資者,需明確揭露費用與二級流動性方案。
  • 主要法域合規要點

    • 美國:常用Reg D 506(c)與Reg S組合,二級流動性需接ATS,並將白名單與鎖定期寫入代碼。
    • 香港:代幣視為證券,僅限專業投資者,需持牌場所交易,不可透過VATP運作。
    • 新加坡:依SFA框架進行私募,並透過RMO提供流動性,VCC結構適合基金代幣化。
    • 歐盟:受MiFID II規範,可利用DLT Pilot試點,二級流動性需接MTF或DLT MTF。

成功關鍵在於優先釐清權屬與發行人同意,將合規規則程序化,並設計穩健的二級流動性路徑。

總結

作者:曼昆

過去幾個月,美股代幣化話題熱度陡增,一批面向海外用戶的「股票代幣」平台相繼上線,Robinhood 等大平台動作不斷,Jarsy、Republic 等也在討論將SpaceX / xAI / Stripe 這類非上市優質公司的權益「搬到鏈上」。不少創業家和投資人因此蠢蠢欲動:

  • 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到底能不能代幣化?
  • 怎麼合規地做?在不同法域差異有多大?
  • 都有哪些實現路徑?每條路徑權利與風險差異在哪?
  • 作為甲方/ 發起人/ 投資者/ 平台,我該怎麼落地?

這篇文章就把這些問題講清楚:能不能、怎麼做、做成什麼樣子。

非上市公司股權能不能代幣化?

答案是:可以。 各司法轄區的證券法並不禁止用「代幣」這種更有效率的電子憑證來承載股權或其經濟權益;監管關心的始終是你賣的是什麼權利、如何轉讓、在什麼場所交易,而不是你用不用區塊鏈。

為什麼能? (核心邏輯)

  • 載體中立:股權可以是紙本股權證、電子登記,也可以是鏈上憑證;只要滿足現有證券法的資訊揭露、投資人適當性、持續合規要求,技術形態不會被天然否定。
  • 效率可驗證:鏈上把登記—轉讓—清結算編排在一條可審計的軌道上,減少人為環節與對手風險,便於跨境協作與自動履約。
  • 市場真實需求:Pre-IPO 資產高品質但低流動,代幣化能在合格投資者範圍內實現更好的配置、定價與退出設計。

能到什麼程度? (現實邊界)

  • 先從合格投資者做起:多數法域目前更支持專業/ 合格投資者(如「PI/AI/QIB」)參與,零售開放因資訊不對稱與適當性要求,短期內仍有限。
  • 二級流動性有「圈層」:代幣化不改變「受限證券」的本質,白名單(合規名冊)與鎖定期仍然存在,真實的流動性多發生在受監管場所內。
  • 發行人配合是關鍵:沒有發行人同意或ROFR(優先購買權)妥善處理,即便能賣,也很難把股東權完整落地,最多只是經濟權利。

什麼時候不該做? (紅線)

  • 權屬說不清:「1:1 對應」的底層份額缺憑證、無託管/ 過戶記錄,或無法證明真實來源。
  • 承諾不可執行:宣稱「1:1 兌股」,卻沒有過戶代理和發行人配合條款。
  • 跨國行銷越界:把「全球可賣」當口號,忽略本地證券法與「主動招攬」紅線。

因此,非上市公司股權可以代幣化,法律上看「權利與規則」,技術上做「可驗證與可控」。把權屬、可轉讓性、合規場所三件事說清楚,代幣化就不僅能做,而且能做穩。

三類代幣化方式

1.真股上鍊(把「股本體」直接搬到鏈上)

定義:這類代幣化的方式是指代幣=股票本身,代幣轉讓與股東名冊同步更新的方式。

什麼時候選它:發行人願意配合治理改造,追求「權利最完整、二級最好接入」的長期路線。

落地抓手(只盯三件事):

  • 章程與名冊:公司章程允許鏈上登記;與轉讓代理(Transfer Agent,負責登記與過戶的第三方)打通。
  • 場所與交割:確定受監管二級場所(如ATS(美國替代交易系統,受SEC 監管的二級市場設施)、MTF(歐盟多邊交易設施,受MiFID 監管的撮合場所))和清結算鏈路。
  • 12(g) 管理(美國《證券交易法》12(g) 條款,對「記錄持有人」數量與資產規模設定觸發公開公司註冊的門檻):控制統計口徑與數量,別把私募做成「準大眾公司」。

不選它的訊號:發行人不改章程、不配合過戶,或無法承受揭露/ 審計與持有人管理成本。

2.經濟權利/ 合約型曝險(像股,但不是股)

定義:這類代幣化的方式是指代幣承載收益/ 回購/ 事件結算等經濟結果,法律上你通常不是股東。

什麼時候選它:要快上線、快試水,發行人暫時不開放股東名冊,但市場有強需求。

落地抓手(只盯三件事):

  • 兌付條款要可執行:明確兌回/ 兌股觸發事件、時間表、責任主體與失敗兜底。
  • 合規雙軌:美國用Reg D 506(c)(美國《1933 證券法》Regulation D 的506(c) 條款,允許公開招攬但僅向合格投資者發行) + 海外Reg S(Regulation S,境外安全港規則,要求離岸交易且不得針對美國市場招攬);渠道分域,避免「整合」區。
  • 可轉讓性上鍊:將白名單、鎖定期與受限轉售聲明(Legend)合約化/ 程序化,避免僅停留在發行文件的PDF 裡。

不選它的訊號:行銷上暗示「你就是股東」,或承諾「1:1 兌股」卻沒有過戶代理/ 發行人配合條款。

提醒:不同平台同名標的不可互換,價格錨(最近融資/ 要約/NAV)與兌換路徑差異會導致影子市價差。

3.基金/SPV 份額代幣化(間接持有多標的)

定義:這類代幣化的方式是指代幣化的是基金/LP/SPV 份額,底層再持有多家Pre-IPO。

什麼時候選它:面向機構/ 家辦/ 高淨值,追求制度化治理、可審計的淨值與更穩的合規二級對接。

落地抓手(只盯三件事):

  • 契約與揭露:基金契約把贖回窗口、側袋講透;估價口徑與重大事件重估寫清。
  • 費用穿透:基金費、平台費、通道費逐層揭露,別讓投資人算不清。
  • 二級承接:優先接入受監管場所(例如ATS/MTF/RMO),圈層內流轉為主。

不選它的訊號:只想押單一熱點、對鎖定與流動性窗口非常敏感,或對「多層費用」容忍度低。

以上三種方式怎麼選?

  • 要權利最硬:選1 真股上鍊(前提是發行人真配合)。
  • 要速度與彈性:選2 經濟權利(但把「兌回鏈」與「受限轉讓」刻進代碼)。
  • 要製度與穩健:選3 基金/SPV 份額(用披露與淨值取信,二級走受監管場所)。

怎麼合規做:四大法域的「底線與通道」

(一)美國

定位:監管看「你賣的是什麼證券、賣給誰、怎麼轉」,不看你是不是鏈。

你能走的發行通道(只選其一或組合)

  • Reg D 506(b)(Regulation D 506(b),《1933 證券法》項下私募豁免):不可公開招攬;可納少量非合格但具財務成熟度的投資者;額度不限;Form D(發行後15 天內聯邦備案)。
  • Reg D 506(c)(允許公開招攬但僅發行給合格投資者):必須對「合格」(Accredited)做實質核驗(第三方核驗信/ 稅表等)。
  • Reg S(Regulation S,境外安全港):離岸交易(Offshore Transaction)+ 不得針對美國市場做導向銷售(No Directed Selling Efforts)。常與Reg D 組合覆蓋「美境內+ 境外」。

二級流動性怎麼來

Rule 144/144A(受限證券轉售規則;144A 針對QIB,Qualified Institutional Buyer 合格機構買方):決定誰能在何時轉給誰。 ATS(Alternative Trading System,美國受FINRA/SEC 監管的替代交易系統):想「真二級」,接ATS;否則多為場內贖回/ 內部撮合。

將限制寫進代碼:白名單(僅合格/KYC 地址可持有/ 轉讓)、鎖定期與Legend(受限轉售聲明)必須上鍊,而不只是寫在PPM。

別踩的坑

整合風險(Integration):506(b) 期間的任何公開行銷,或506(c)/Reg S 使用相同網域/ 相同銷售漏斗,均可能被視為相同發行而失去豁免。

12(g)(《交易法》12(g),觸發公眾公司註冊的「記錄持有人」門檻):名目持有人/ 鏈上多地址統計口徑要一致,避免「多錢包=多人」。

一句話判斷:Reg D 506(c)+Reg S 雙軌最常用;受限證券屬性不變,先把白名單+ATS 釘死,再談「流動性」。

(二)香港

定位:股權代幣=證券;不是一般VATP(Virtual Asset Trading Platform,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能接的「非證券VA」。

你能走的發行/ 銷售通道

只針對PI(Professional Investor,專業投資者)做私募;面向公眾的招攬/ 廣告容易觸發牌照/ 審批義務。

若要撮合交易,通常涉及第1 類(Dealing in Securities,證券交易)與/ 或第7 類(Providing Automated Trading Services,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其中ATS(Automated Trading Services,香港術語)需獲SFC 批准;不要試圖將證券代幣塞進VATP。

二級流動性怎麼來

二級流動性應以受監管證券場所為主(由持牌法團提供撮合/ 結算);目前主要面向PI,零售空間有限。

別踩的坑

主動行銷vs 被動存取:中文頁面、港幣計價、香港媒體投放/ 客服電話都可能被視為主動向香港大眾招攬。

一句話判斷:在港做證券代幣=證券牌照路線+ 僅PI;VATP 路徑不適用。

(三)新加坡

定位:證券型代幣屬於SFA(Securities and Futures Act,《證券與期貨法》)下的資本市場產品;與PSA(Payment Services Act,《支付服務法》)的DPT(Digital Payment Token,數位支付代幣)是兩套系統。

你能走的發行/ 場所

  • AI/II 私募要約(Accredited/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 機構投資者)可用招股書豁免,但有廣告與轉讓限制。
  • RMO/AE(Recognised Market Operator / Approved Exchange,認可市場營運商/ 認可交易所):若要撮合/ 交易,接RMO/AE 或在其框架下運作。
  • VCC(Variable Capital Company,可變資本公司):裝載基金/ 組合的友善殼,適合「③ 基金/SPV 份額」。

二級流動性怎麼來

以RMO 場內撮合為主,圈層=AI/II;可對接境外受監管場所做跨場交割。

別踩的坑

實體:在新加坡有團隊/ 運營,即便伺服器在海外,也可能被認定為在新加坡提供受監管活動。

一句話判斷:想穩健落地,SFA 私募+ RMO 是主線;PSA/DPT 不解決證券代幣問題。

(四)歐盟

定位:證券型代幣仍受MiFID II(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II,金融工具市場指令)與CSDR(Central Securities Depositories Regulation,中央證券存管規定)約束;MiCA(Markets in Crypto-Assets,加密資產法規)不管證券代幣。

你能走的發行/ 場所

常規招股說明書制度(Prospectus Regulation)或豁免配售;

DLT Pilot(Regulation 2022/858,分散式帳本市場基礎設施​​試點):許可DLT MTF/SS/TSS(DLT 多邊交易設施/ 結算系統/ 交易結算一體),在規模與品類受限下試點交易+ 結算上鍊。

二級流動性怎麼來

接取MTF 或DLT MTF,實現合規撮合與結算;否則僅能進行場內贖回/ 協議轉移。

別踩的坑

把MiCA 當證券代幣的通行證;或以「白皮書式」揭露取代招股/ 關鍵資訊文件標準。

一句話判斷:做「真股/ 真債」上鍊,DLT Pilot + MTF 是正路;否則按傳統MiFID 路徑執行,技術只是介質。

小結:

發行怎麼選:美國Reg D 506(c)(可公開招攬)+ Reg S(境外安全港)是最通用組合;港/ 新/ 歐走各自私募/ 豁免口徑。

二級怎麼解:受限證券屬性不變;白名單/ 鎖定期/Legend 必須合約化,並在受監管場所交易(美國ATS、歐盟MTF/DLT MTF、新加坡RMO)。

行銷怎麼做:依轄區做通路分域與反整合設計,避免「一個漏斗賣全球」。

風險怎麼避:先把權屬與發行人同意釘死;再把可轉讓性寫進代碼;最後才談估值與流動性。

我們能提供什麼

我們擅長的是把一個「能說的故事」,做成能合法發行、能合規流轉、能如約兌付的產品。我先替你把底層風險挖乾淨(股權來源是否清楚、目標公司是否同意、有沒有轉讓限制),再給出一頁決策:這事能不能做、走哪條最省時省錢的路、需要什麼資源與時間表。隨後我把發行、轉讓、揭露和風控的規則寫進合約和系統(不是只寫在PPT 裡),並把產品接到受監管的二級市場上,確保「能交易」且「能交割」。

你最終能拿到的不是法律術語堆砌,而是一套可落地的交付物:清晰的路線圖與關鍵里程碑、對外可用的法律意見、完整的發行文件、寫進代碼的合規規則、二級流動性方案與應急預案,以及一套可被銀行和監管接受的運營規範。簡言之——我幫你把不確定變成確定,讓風險可見、流程可控、結果可驗。

結語

代幣化不是「把股權做成幣」。真正的困難是:把權屬、可轉讓性、交易基礎設施這三件「老世界」的事情編碼化,讓它們在多法域並發裡穩定運作。建議一以貫之-先把法講明白,再把碼寫對:先釘死發行人同意/ROFR、12(g) 閾值、分發期與白名單、清結算路徑,再談估值、流動性與市場教育。做到這一點,非上市公司股權代幣化才算真產品,而不是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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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曼昆区块链

本文為PANews入駐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PANews立場,不承擔法律責任。

文章及觀點也不構成投資意見

圖片來源:曼昆区块链如有侵權,請聯絡作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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