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发布于腾讯研究院

作者:中国科学院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 裴瑞敏、见微知著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技术对金融和货币的影响史无前例,数字货币作为一种全新形态的虚拟资产和金融工具应时而出,并不断更迭演进,影响力日渐走强。2021年4月14日,全球最大数字货币交易平台Coinbase登陆纳斯达克,IPO市值约为653亿美元,目前已成为北美地区下载量最高的APP。受此影响,比特币价格屡创新高,引发舆论关注和业内大量争论。针对此,我们对数字货币最新格局进行跟踪分析,重点研判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对我国影响,提出初步应对建议。

一、数字货币最新情况

国际组织一般根据货币发行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将数字货币分为法定数字货币(又称“主权数字货币”)、私有数字货币(又称“加密资产”)、以及兼具主权和非主权特征的稳定数字货币(锚定主权货币或有价资产的“稳定币”)三类。

(一)私有数字货币

私有数字货币是指由私有组织机构发行的、无政府信用背书、采用区块链技术加密的“货币”。虽然名义上叫“货币”,但本质上属于非货币资产,国际上一般称之为“加密资产”。2009年1月诞生的比特币是第一个私有数字货币。目前,全球共有约7000种不同的私有数字货币,总市值达数千亿美元。因私有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大、交易效率低、价值认同差,难以被用作交易货币,主要被用于投机性和对冲性投资。近期,首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Coinbase)在纳斯达克上市和首只比特币金融产品(ETF)入场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交易,成为比特币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同时在马斯克等公众人物的“带货”下,比特币价格不断攀升,截至2021年4月底,比特币单价最高接近6.5万美元,十年间价格疯长6万多倍。另一方面,流动性不足导致币价剧烈震荡,2021年比特币合约累计爆仓金额高达数千亿美元,涉及数百万用户。

(二)稳定币

为克服比特币等私有数字货币存在的价格剧烈波动风险,锚定主权货币或现实资产,保持固定兑换比例的稳定币应运而生。目前,全球约有50多种稳定币,其中23种实现交易,总市值约百亿美元,其余仍在研发测试中。在已运行的稳定币中,锚定美元的泰达币(USDT)出现最早(2014年11月),也是目前市场份额最大的稳定币[1]。现阶段,稳定币主要用途是充当私有数字货币与主权货币的交易中介,方便私有数字货币的流通。未来,稳定币有可能实现以交易为主要目的,成为跨境交易和支付的重要渠道。目前正在研发测试的脸书“天秤币”(Libra),尽管在金融强监管下已暂时放弃“超主权货币”的目标,转型为“Diem”,但其设计理念对后续稳定币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三)法定数字货币

比特币疯长和“超主权货币”出现,不断挑战传统主权货币地位,迫使各国央行谨慎评估纸币被取代风险,思考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行性。法定数字货币由央行发行并信用背书,与纸钞等价,是具有价值尺度和法偿性的支付工具。法定数字货币最早源于2014年英国央行发表的《支付技术革新与数字货币的兴起》报告[2],英国央行随即开启了“数字英镑计划”,掀起了主权货币体系有史以来最大的改革。国际清算银行(BIS)2020年四季度向全世界65家央行发出的调查问卷显示,有86%的央行表示正在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进行研究或实验[3],法定数字货币已经引起全球各国央行高度关注。2020年底,我国开始在北京、深圳、苏州等多地开展法定数字货币(DC/EP)试点使用,成为全球大型经济体中最早发行测试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

二、引发的主要风险

(一)私有数字货币引发的风险

私有数字货币存在交易匿名、资金可跨国自由流动、交易不可逆等特征,因其游离监管之外,其风险随着价币“过山车”,给市场参与者及整个金融体系带来的潜在风险正在不断累积。一是加密资产易引发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加密资产体系中服务提供商和用户均为匿名,模糊的交易链使得不法分子易于掩盖其资金来源和投向,为洗钱、恐怖融资及逃避制裁提供了便利。二是加密资产体系缺乏透明度且监管缺位,给消费者带来法律交易风险、资金结算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技术漏洞风险、集资诈骗风险等多重风险。三是随着技术的改进和加密资产使用范围和规模的扩大,加密资产一定程度上对现金、银行存款和非银支付工具形成替代,单个加密资产体系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的概率正在不断上升。

(二)稳定币引发的风险

稳定币在保持币值稳定、便利跨境交易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也存在着成长为“超主权货币”的可能,但在金融稳定、监管合规、技术安全、隐私保护、跨境洗钱等诸多方面存在不少挑战。一是缺乏监管的稳定币难以恪守固定兑换比例承诺,稳定币超发和操作市场的丑闻屡屡发生;二是稳定币挑战现行的跨境支付监管制度体系。跨境支付的主要成本来源于各国监管制度的差异,但新技术和新支付工具只是绕过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三是稳定币改变数字资产确权和交易方式,规避现行的数据监管方式和规则,特别是将极大改变数据监管方式和规则,给数据流动监管带来新的挑战;四是可能助长恐怖主义资助,催生跨境洗钱新渠道。搭乘了传播工具的稳定币能够实现在全球转移资金“像发送短信或分享照片一样轻松”,这无疑是跨境资金流动监管的“噩梦”。

(三)法定数字货币的潜在风险

尽管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电子支付方式相比,具有普遍可获得性、无交易中介费用、有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优势,但整体来看,发达国家在法定数字货币实际落地应用方面表现十分谨慎。根据2020年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关于零售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一篇研究报告[4],法定数字货币可能引发以下潜在风险:

一是法定数字货币的引入可能会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如法定数字货币可能以不可预测的方式改变对基础货币的需求及其构成,还可能改变货币需求对利率变化的敏感性。

二是影响金融稳定性和商业银行运营。存款份额较大的银行将面临来自法定数字货币的竞争,尤其是计息的法定数字货币,使银行必须通过提高利率来吸引存款,或者转向批发性资金。这将降低商业银行整体净息差,导致贷款利率上升,增加银行运营风险。银行资金的不稳定性将使银行不得不持有更多流动性资产或减少放贷。

三是对央行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如果发生金融脱媒,商业银行的存款将流失到央行,央行可将这部分资金贷给商业银行,使商业银行能够继续从事借贷业务。这将显著偏离央行的传统职责,央行将决定如何分配资金,为政策干预打开大门。

四是随时可得、安全、流动性高于银行存款的法定数字货币可能会加速银行挤兑现象,但这取决于是否有存保制度和危机的类型。

五是在跨境交易中可作为储备货币的法定数字货币可能会在通货膨胀率高和汇率波动大的国家中加剧货币替代。

三、对我国的主要挑战

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时代的货币新形态,是现代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和密码学技术不断进步的产物,也代表着现代信用货币形式的发展方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应用和发展,也带动了我国偏远地区闲置能源的开发利用。但随着币价暴涨,打着“数字货币”旗号的跨境金融活动、挖币活动正在对我国金融市场、货币市场乃至能源和商品市场产生一定影响。

一方面,境内公司通过在境外设立网站,返程向境内提供违法违规的金融服务。如通过境外平台在境内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或在境内进行ICO交易,通过买卖数字货币完成资金跨境转移或洗钱,通过数字平台或应用程序进行跨境赌博、跨境炒房、炒股活动等,损害我国金融市场秩序。一些境内机构通过设立在国内的网站跨境从事“灰黑”金融服务,目前主要集中在传统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如通过传统欺诈误导的手段和方式,承诺高收益,掩饰交易过程,利用传销模式发展客户,打着中国的旗号在海外进行传销诈骗,损害我国国家形象。

另一方面,币价高企,致使我国大量的资源流向“挖矿”产业,可能损害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兑现。尽管不少国家支持通过清洁能源“铸币”,但随着数字货币价格的暴涨,越来越多的化石能源被用来发电支持“挖矿”。根据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Cambridge Centre for Alternative Finance, CCAF)公布的一项研究,2020年与比特币相关的电力消耗达到了历史新高,全球挖矿业使用了超过7千兆瓦(7GW)的电力(约63.32太瓦时),这个功率大致相当于7座核电站或2180万块太阳能电池板的功率。其中,中国承担了65.08%的能源消耗,其次是美国(7.24%)位居第二,俄罗斯(6.90%)位居第三[5]。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地球系列科学系的专家团队的研究也发现,如果在没有任何干预的情况下,中国境内的比特币区块链的能源消耗预计将在2024年达到峰值,约为296.59太瓦时,也就是说,到2024年仅在中国境内,比特币挖矿一年所消耗的电量将达到近3000亿度。由此将产生1.3050亿吨的碳排放[6]。挖矿引发能源紧张的同时,对我国兑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威胁巨大,必须尽早重视。与此同时,挖矿所需的算力和硬件资源持续紧张,对市场的正常消费需求产生不小冲击。

四、应对建议

总体而言,面对货币主权、金融稳定、监管合规、技术安全、隐私保护、跨境洗钱等诸多挑战,非主权数字货币能否“行稳致远”仍是未知。目前,为防范币价暴涨暴跌带来的冲击,确保我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安全,防风险求稳定仍是当务之急。建议我国坚持按照“稳中求进”和“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的工作基调,大力推动我国主权数字货币研发应用,并同步做好以下风险应对:

(一)是针对私有数字货币潜在的风险

考虑到其应用前景和态势尚未明朗,建议密切跟踪最新进展情况,做好风险研判预判,提前储备风险应对技术和方案,并主动探索将比特币等私有数字货币纳入我国外汇资产储备。

(二)是针对稳定币潜在的风险

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在逐步收紧监管,建议我国密切跟踪国外监管态度变化,加强对稳定币新理念、新架构的创新探索和风险评估,同时主动对接监管,做好合规发展。

(三)是针对主权数字货币测试应用

建议借鉴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有益经验,相关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做好相关风险防控,为打击借数字人民币和区块链进行的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持,确保金融和货币系统稳定。

(四)是针对跨境具体违规行为

建议按照国务院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建议在我国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路线图中纳入数字货币和区块链风险应对预案,确保相关目标顺利实现。

(五)是针对非清洁能源“挖矿”引发的风险挑战

建议在我国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路线图中纳入数字货币和区块链风险应对预案,确保相关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