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4月4日消息,据甘肃天水秦州区人民法院公众号,秦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涉虚拟货币的帮人取现金包裹刑事案件,被告人通过“高薪跑腿”兼职在明知系诈骗所得情况下 7 天内在监控盲区多次取现共计 39 万余元,并将资金兑换为虚拟货币转移给上线从中获利 2.15 万元。法院认定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1 万元,责令退缴违法所得。
甘肃法院审理虚拟货币洗钱案,被告因“高薪跑腿”取现并兑换USDT转移诈骗所得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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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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