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13日消息,《检察日报》近日刊文《体系化破解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刑法规制困境》,就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的刑法规制困境提出系统性应对方案。文章指出,当前司法实践面临行为定性、证据获取、追赃挽损三重困境:一是刑法第 191 条洗钱罪仍限定 7 类上游犯罪,导致大量案件只能以"掩隐罪"论处。因此,司法实践中,掩隐罪呈现出明显的“口袋化”倾向。;二是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与跨境特性,对传统证据规则构成系统性挑战,形成“取证难、认证难、证明难”的多重困境。证据调取方面,犯罪分子利用混币器、隐私币及去中心化交易所进行多层拆分、跨链转移,构建起横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复杂犯罪网络,传统侦查手段难以穿透;事实证明方面,公私钥机制导致犯罪主体同一性认定困难,将链上地址与真实身份相关联的去匿名化过程,技术门槛较高;同时,交易平台、支付机构之间的数据壁垒形成“信息孤岛”,难以整合还原完整资金链条,而侦查机关的技术工具更新往往滞后于犯罪手段迭代。三是虚拟货币法律属性冲突导致处置梗阻、程序规则真空造成环节割裂,跨境协作壁垒阻碍资产追缴。
检察日报:破解虚拟货币洗钱刑法规制面临行为定性、证据获取与追赃挽损三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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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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