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17日消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提出电子交付 Regulation E-Delivery 新规则,计划扩大电子方式在证券信息披露中的应用范围,允许发行人、券商、投资顾问等机构默认通过电子渠道向投资者提供监管要求的信息,覆盖的信息范围主要包括:基金及其他发行人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年度及半年度股东报告、股东委托投票声明(Proxy Statements)、交易确认文件、Form CRS投资者关系披露、Form ADV Part 2投资顾问说明书等。据悉,该提案将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发布后开放60天公众意见征集期。
美SEC提出电子交付新规,推动证券信息披露全面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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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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