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8月25日消息,据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8月24日公告,SEC正就泰国加密货币ETF监管草案,以及提高基金所聘境外数字资产托管机构资质要求的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截至9月20日。
草案规定,加密ETF须由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和管理,作为被动投资工具跟踪加密资产价格,对单一加密资产的年度平均净敞口不得低于基金净值的80%;初期合资格资产仅限比特币和以太坊,产品只能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并主要由受泰国SEC监管的境内数字资产托管机构保管资产。泰国SEC未来可在必要且适当的情况下允许使用符合资质的境外数字资产托管机构。此外,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将获准投资泰国本土加密ETF,但仍受现有投资限额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