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需缴20%个税

PANews 9月1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今日发布公告称,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外商投资企业向外籍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须代扣代缴,并于支付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未代扣的,由取得所得的外籍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自行缴纳,税务机关限期通知的应按期补缴。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1994年相关旧规同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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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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