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发改委:虚拟货币“挖矿”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PANews 3月3日消息,据巴中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四川省巴中市发改委发布敬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国家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面临断贷、断电、断网以及信用风险并承担法律责任,有关人员将一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来源链接

分享至:

作者:PA一线

本内容只为提供市场信息,不构成投资建议。

关注PANews官方账号,一起穿越牛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