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11日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起中国公民境外运营虚拟货币“矿机”买卖合同无效。案件中,双方约定将“矿机”运至蒙古国用于比特币挖矿,但法院认为该行为涉及金融安全和生态环境,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扰乱中国金融秩序,依法适用中国法律并认定合同无效。判决强调中国公民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仍受中国法律约束。
广州法院认定境外虚拟货币“矿机”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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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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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ews 9月11日消息,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起中国公民境外运营虚拟货币“矿机”买卖合同无效。案件中,双方约定将“矿机”运至蒙古国用于比特币挖矿,但法院认为该行为涉及金融安全和生态环境,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扰乱中国金融秩序,依法适用中国法律并认定合同无效。判决强调中国公民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仍受中国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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