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22日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公众号,今日发布的金融教育宣传文章再次提示公众认清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偿性和强制性的本质属性,不属于法定货币或真实意义上的货币。文章强调,部分不法机构借“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概念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活动,监管部门已多次开展整治并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监管机构提醒个人和企业远离各类以虚拟货币名义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警惕高收益诱惑,防范资金损失和法律风险。相关表述沿用2026年2月八部门通知的既有监管口径。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教育宣传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
分享至:
作者:PA一线
本内容只为提供市场信息,不构成投资建议。
关注PANews官方账号,一起穿越牛熊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