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7月17日消息,據Etoday報道,韓國金融委員會公佈《防範電信金融詐騙及受害資金返還特別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計劃將被轉移至加密資產的電話詐騙資金納入受害賠償範圍,並明確加密資產的返還和估值標準,相關規定預計於10月1日正式生效。
根據新規,若被凍結資產為加密貨幣,受害者原則上將按資產種類和數量獲得返還;若被騙資產與凍結資產形式不同,則以賬戶被凍結時實際存在的資產形式進行賠付。對於現金與加密資產混合的情況,監管部門將依據凍結時的市場價格對加密資產進行估值,以確定最終賠付金額。韓國金融委員會表示,明確返還資產形式和估值時點,有助於在多名受害者資金混合的複雜案件中實現更快速、公平的賠付,據悉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將持續至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