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执行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事项

PANews 4月9日消息,据金十报道,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84%关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不加征本次加征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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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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