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锤定音!上海法院认定比特币为网络虚拟财产,应予以法律保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

PANews 56日消息,据界面新闻报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比特币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二审认定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从法律上予以保护,通过不合法手段取得的比特币应当全部返还或折价赔偿。据悉,在该案件中涉及18.88枚比特币。

 

虽然目前中国法律法规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之属性尚无明确规范,但因比特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备权利客体的特征及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因此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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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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