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诗巍律师 |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认罪,法院还能判缓刑吗?

在刑事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都会被告知,“如果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理”。 但是,仍然会有一部分当事人,并未选择在检察院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案子走到法院阶段,他们会问我,“邵律师,开庭时,我能不能不认罪?” 我完全理解这种心理。绝大多数当事人对于“认罪”都是很不甘心的。在他们的视角下,认罪意味着彻底承认自己做了错事,并要对此承担法律后果。很多人甚至还没完全接受“自己可能要被判刑”这个现实,他们潜意识里希望找到一条“全身而退”的路。担心一旦认罪,就彻底没机会了,失去翻盘可能。 但现实是,大多数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通常都会在公安侦查阶段或检察院阶段就结束。

在刑事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都会被告知,“如果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理”。

但是,仍然会有一部分当事人,并未选择在检察院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当案子走到法院阶段,他们会问我,“邵律师,开庭时,我能不能不认罪?”

我完全理解这种心理。绝大多数当事人对于“认罪”都是很不甘心的。在他们的视角下,认罪意味着彻底承认自己做了错事,并要对此承担法律后果。很多人甚至还没完全接受“自己可能要被判刑”这个现实,他们潜意识里希望找到一条“全身而退”的路。担心一旦认罪,就彻底没机会了,失去翻盘可能。

但现实是,大多数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通常都会在公安侦查阶段或检察院阶段就结束,这也是所谓的“中国式无罪”。一旦案件进入法院阶段,争取无罪的可能性就非常低。我们可以从相关数据看到这一点。

所以,在当前无罪比例只有0.03%的情况下,当当事人问,“我能不能不认罪?”的时候,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律师,我必须多想一步:如果我的当事人在法庭上拒绝认罪,他们还有没有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

很多当事人之所以犹豫,是希望通过“不认罪”争取从轻处罚。但现实是,如果不认罪,大概率会面临实刑。于是,认罪与否,就成了一个必须慎重权衡利弊的关键决策——因为每一个选择,都会直接关系到最终的量刑结果。

基于此,本文将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讨论:

  • 如果被告人拒绝认罪认罚,可能的后果是什么?

  • 如果被告人选择认罪,律师能从哪些角度展开辩护,为当事人争取轻判?

I 本文作者:邵诗巍律师

1

被告人当庭拒不认罪,法院能不能判缓刑?

我们先看几个案例:

1、和某虚开发票案

和某某在开票时与某铁路局某工务段之间尚没有实际发生经营业务,和某某并未按照每一份购销合同所对应的数量实际供应材料,发票中所列交易金额、经营种类、交易时间均系虚构,且和某某在收到某铁路局某工务段转来的“货款”后,按事先约定扣除约9%的税款和手续费,将剩余资金又转回至梁某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即虚开发票行为已经完成。一审判处和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此后,和某上诉[i]。

二审法官实际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和某适用缓刑存在不当之处,但因为要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不能在二审程序中径直作出撤销缓刑的裁判,所以保留了对和某适用缓刑,最终二审结果是维持原判。

2、段某故意伤害案

自2011年以来,被告人段某某家与其邻居刘甲某家多次因出行通道问题发生纠纷。某日,双方又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告人段某某与刘甲某互相对骂并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被告人段某某用右手用力掰刘甲某的左手,致使刘甲某左手第5掌骨骨折[ii]。

被告人段某某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有异议。法院认为由于段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判处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3、张某敲诈勒索案

被告人张某假借新联碎石厂占用其兄张某华和她本人在樟树冲西山头水塘的名义,以土地确权、复垦和环保等问题为由,以恶意举报、多次拨打市、镇两级领导电话缠访等手段,迫使新联碎石厂给付其钱财。张某不认罪[iii]。

法院认为,张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另,据该案承办律师提到,“被告人张某经历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再次被逮捕、再次被取保候审这样过山车式的体验”。

评析:

以上案例是我通过大量检索裁判文书网后,能够找到的屈指可数的关于“被告人拒不认罪仍获缓刑”的判例。除了这些,可能还有少量案例,但数量非常有限。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每个个案都有其特殊性

  • 和某案:二审法院因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未改判被告人实刑;

  • 段某案:虽然被告人不认罪,但其全额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 张某案:被告人在经历多次羁押与取保候审后,案件本身存在很大争议。

同时,这些案例还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不是共同犯罪案件。因为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只要有一名被告人认罪,就会为法院判定有罪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从而大大降低其他共同犯罪被告人因不认罪被判缓刑的可能性。

不要被“幸存者偏差”误导。

对于已经进入法院阶段的案件,仅凭极少数个例来得出“如果我当庭不认罪,也有可能判缓刑甚至无罪”的结论,是非常危险的。现实情况是:大部分案件中,不认罪不会改变法院最终的有罪判决结果。同时,当事人还会因此失去法定的从宽情节,无法享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带来的量刑优惠。

那可能有些人会有疑问,那我都认罪认罚了,结局不就是注定了吗?律师还能帮我争取轻判?

2

若被告人认罪,律师辩护工作会如何展开?

其实,即便当事人选择了认罪,律师的辩护工作仍然非常重要。认罪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环节,并不意味着最终判决结果完全注定。律师仍然可以通过辩护策略的选择实现“精细化辩护”,最大程度的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1、认罪并不等于全盘接受指控

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只要认罪,就必须承认检察院指控的所有事实和金额,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经济类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往往是量刑的关键因素。比如在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等案件中,我们必须审查检察院指控的金额是否准确:金额有没有多算?计算依据是否合理、合法?

在涉币类案件中,情况更复杂。例如,检察院可能会将USDT折算成人民币并指控涉案金额,但在实际虚拟货币司法处置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资金损耗。如果损耗比例超过30%,甚至更高,那我们有理由怀疑,其中涉及利益输送的可能。

因此,即便认罪,也可以通过律师的专业分析,对具体指控提出合理质疑,从而避免全盘接受可能偏高或不准确的涉案金额,为争取从宽量刑打下基础。

2、主从犯身份认定的问题

共同犯罪案件中,律师辩护的一个关键点是当事人的主从犯身份认定。

尤其是当多名被告人共同实施涉案行为,但没有明确约定身份高低或职务大小时,主从犯的认定将直接影响量刑。

对于涉案金额在几十万至上百万的案件,从犯身份的认定可能直接决定被告人是判处实刑还是缓刑。

在诈骗罪等最高刑可判无期徒刑的案件中,主从犯身份甚至可能决定被告人是判处无期徒刑还是十年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主从犯的认定对量刑的影响非常巨大,律师在这一环节的专业分析和辩护策略,往往能够显著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

3、律师有权行使独立辩护权

事实上,法律赋予了律师独立的辩护权。独立辩护,指的是辩护人本着自己对事实和证据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辩护,而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尤其是对于一些争议性较大的案件,即便被告人本人认罪认罚,律师仍然可以行使独立辩护权,采取“骑墙式辩护”策略:一方面进行无罪辩护,另一方面争取量刑从宽。

以交易所永续合约模块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为例,辩护律师可以同时做无罪辩护和量刑辩护。此时,律师进行无罪辩护的目的在于,减轻法官对于当事人主观恶性的认识。

首先,永续合约到底是不是赌博,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下,即便是法官,也必须要承认,这是一个有争议的,值得讨论的问题,而不是已经是一个确定性的结论。既然存在争议,就不能认为,当事人从事此类行为(如虚拟货币交易所员工、交易所代理)具有较强的主观恶性,不能参照传统开设赌场罪案件对当事人定罪量刑。

其次,律师也需要做量刑辩护,例如公诉机关指控的交易所代理的涉案金额(获得平台下级返佣额),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计算问题(用户在平台上反复下注、加仓、平仓,会造成资金多次循环)、多计入了账户充值后未参与赌博的余额,赌资数额有无剔除“交易流水”、“充值余额”、“提现金额”等。这些辩护点都和当事人实际定罪量刑直接相关。

通过这种方式,即便当事人认罪,也能够让法院对其主观恶性和量刑幅度有更加客观和全面的认识,从而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4、此罪彼罪、程序违法等诸多问题

除了前面提到的量刑因素之外,即便当事人认罪,保障程序合法,准确定性此罪彼罪等问题,仍至关重要。

律师在辩护中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包括:

非法取证或证据瑕疵:如果存在违法取证,或某些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本身存在瑕疵,应争取法院不予采信;

案件定性: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会直接影响量刑。例如在电信网络诈骗案当中,结合当事人的分工考虑,到底是定诈骗罪还是帮信罪?在虚拟货币盗窃案中,是定盗窃罪还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这些问题虽然看似技术性,但对最终定罪和量刑影响巨大。律师通过细致审查和辩护,可以有效降低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风险,并为争取缓刑或轻判创造条件。

3

写在最后

对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来说,每一个决策都必须慎之又慎。所以,作为辩护律师,也需要和当事人紧密配合,确保沟通顺畅,信息颗粒度一致,才能共同打好这场战役。

每一个决定,都要以最终定罪量刑的终局考虑,来倒推应当采取的辩护策略,以期争取到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i] 【(2023)桂71刑终2号】(虚开发票:行为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能否适用缓刑(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 https://mp.weixin.qq.com/s/c92yXJu0TQEY5pyru_4W5Q)

[ii] 【(2013)茶法刑初字第192号】

[iii] 【(2024)湘0181刑初895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不认罪,法院判处缓刑。 https://mp.weixin.qq.com/s/5VV69qI1AI6BprlZSHUFUg】

特别声明:本文为邵诗巍律师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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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诗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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