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8月19日消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8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其中,《解释》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明确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两高”发布最新司法解释: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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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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