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真正做大的加密支付,最后都走向多牌照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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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支付做大以后,已经不再只是一个支付工具。

本文作者:邵嘉碘

在一次银行或机构客户的尽调中,一家加密支付平台可能会拿出美国 MSB 注册证明,并说明自己已经建立 KYC、交易监测和反洗钱制度。对于仍在测试产品的早期项目来说,这套材料或许已经足以解释企业的基本合规身份;但当平台开始服务不同国家的用户,接入法币账户、银行卡和商户结算,并进一步提供兑换、托管、收益或借贷功能时,对方的提问很快就会超出“一张牌照”的范围。

银行会继续追问:美国用户的资金传输由哪个主体承接,欧洲客户签约的是哪家公司,平台控制的钱包属于谁,法币结算经过哪一家支付机构,用户资产和集团自有资金如何隔离,收益类产品又由哪个主体提供。

到了这个阶段,项目方往往才真正意识到,一张牌照可以证明某个主体具备一部分监管身份,却很难同时覆盖多个国家、多个产品和一整条资金链路。企业最终增加的也不只是牌照数量,而是主体分工、合同关系、资金路径和监管责任。这就是多牌照协同产生的真正原因。

多牌照协同不是企业为了显得更合规而不断“集邮”,而是加密支付进入真实金融体系、走向规模化后形成的一种结构必然。

加密支付做大以后,已经不再只是一个支付工具

在行业早期,加密支付往往被理解为几个相对独立的产品功能,例如用户使用稳定币完成消费、通过银行卡购买加密资产,或者在钱包中将数字资产转给另一个地址。在这个阶段,项目最关心的是支付速度、手续费、用户增长和产品体验,一家公司、一张基础牌照和一条相对简单的资金路径,通常就能够支持早期测试。

但随着业务增长,平台往往会从单一支付入口逐步变成一个账户型金融产品。用户不仅可以付款,还可能在平台内充值、保管和兑换资产,申请虚拟卡或实体卡,向其他用户转账,接收法币汇款,获得收益,甚至以数字资产作为基础获得借贷服务。

从用户界面看,这些功能可能仍然集中在同一个账户中;但从监管角度看,它们已经分别涉及支付执行、资金传输、商户收单、虚拟资产兑换、客户资产托管、贷款和投资收益等不同性质的业务。

这也是单一牌照最先失效的地方。美国的 FinCEN MSB 注册与州级 MTL 分别解决联邦反洗钱身份和州级资金传输许可问题;欧盟 MiCA 建立了统一的加密资产市场规则,但法币支付仍可能需要 PI、EMI 等相应身份;新加坡《支付服务法》则按照境内资金转移、跨境资金转移、商户收单和数字支付代币服务等具体功能实施监管;香港的中心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则适用 SFC 的 VATP 许可制度。不同法域正在提高协调程度,但全球并不存在一张可以自动覆盖所有地区和全部支付功能的统一牌照。

所以,当加密支付从一个产品功能发展为一个同时连接账户、钱包、银行、卡组织和商户的金融平台时,监管结构必然会随之增加。

图1|为什么一张牌照撑不起全球加密支付?

多牌照协同,真正协同的是三层结构

行业中经常把多牌照协同理解为“在更多国家申请更多牌照”,但真正成熟的结构并不是把所有牌照简单堆在一家公司的名下,而是根据业务功能、目标市场和风险责任进行分层。

第一层是功能分层。法币收付、商户结算和银行卡支付,通常需要由支付机构、资金传输机构或者银行等主体承接;稳定币兑换、虚拟资产转移和客户资产托管,则可能由 VASP、CASP、DPT 服务商或者其他数字资产持牌主体承担。如果平台还提供收益、借贷或投资相关服务,这些模块通常需要进一步评估是否应当由独立主体运营。

第二层是区域分层。一家平台可以使用统一品牌、统一技术接口和近似的用户体验,但不同地区的客户合同、资金接收和监管责任,往往需要由当地主体承担。欧洲业务可能由欧盟 PI、EMI 或 CASP 承接,美国业务需要结合 MSB 和州 MTL,日本、香港、新加坡及其他市场也需要根据当地监管规则分别设计。

第三层是风险分层。通过不同主体承接不同业务,企业可以更清楚地划分客户资产责任、反洗钱责任、产品责任和监管报告义务。当某一地区的监管政策、合作通道或者产品模块发生变化时,项目不必让整个集团的全部业务同时暴露在同一风险之下。

真正的多牌照协同,不是“多办几张证”,而是让正确的业务,由正确的主体,在正确的市场中运行。

图2|多牌照协同中的功能、区域与风险分层

项目什么时候应该开始考虑多牌照协同?

多牌照规划并不意味着一家初创公司在产品上线前,就应当一次性申请多个国家的重牌照。对于仍在验证用户需求和商业模式的项目而言,过早搭建复杂集团结构,不仅会增加成本,还可能让团队长期维护一些并未真正使用的监管身份。

但当项目开始进入第二个主要市场,并且不同地区的用户已经带来真实交易;当产品同时涉及稳定币和法币,需要接入银行账户、支付通道、银行卡或商户结算;当平台开始控制客户钱包、管理用户余额,或者增加收益、借贷和托管功能;又或者银行、发卡机构和机构客户已经开始要求项目提供完整的集团结构、资金路径和牌照覆盖说明时,企业就不应再将合规问题理解为“现有一张牌照能否继续将就”。

此时需要启动的不是盲目的牌照申请,而是一轮结构诊断:哪些业务必须由自有持牌主体承担,哪些环节可以由银行、支付机构、托管商或其他合作方完成,哪些地区现阶段应当限制服务,以及集团各主体之间应当如何签约、结算和分配责任。

真正危险的不是项目暂时没有覆盖所有市场的牌照,而是业务已经跨越多个监管边界,却仍然由一个主体承担全部合同、资金和产品责任。

多牌照协同,也不等于所有牌照都要自己持有

项目在设计全球结构时,通常可以在自有牌照、持牌合作和限制市场之间进行组合。核心市场、核心产品和决定客户体验的关键资金环节,可以逐步由集团自有持牌主体承接;交易量较小或者仍在测试的地区,则可以在合作方牌照范围内采用合规通道,并明确平台自身不承担的资金和资产功能。

但“使用持牌合作方”不能被理解为简单借牌。项目必须确认合作机构是否真正接收和控制客户资金,其许可范围是否覆盖相关产品和服务地区,客户合同由谁签署,以及发生退款、账户冻结、可疑交易或监管问询时,由谁承担责任。如果核心资金环节仍然由项目方实际控制,仅在最后一步接入一家持牌机构,合作方的牌照未必能够覆盖项目自身已经发生的业务。

因此,多牌照协同最重要的并不是牌照总数,而是主体、牌照、合同和资金路径是否保持一致。

结语:PayFi 竞争,正在从产品竞争走向结构竞争

回顾加密支付行业过去几年的发展,可以看到一条越来越清晰的路径:早期项目依靠简单主体和基础牌照快速启动,随着产品功能增加、客户地区扩大和资金规模上升,原有结构逐渐无法解释真实业务,最终不得不重新配置主体、牌照和资金路径。

这种变化不是合规部门主动把业务变得复杂,而是全球支付体系本身就由不同国家、不同账户网络和不同金融许可共同组成。加密支付一旦试图连接这一体系,就必须接受监管边界的地域化和功能化。

真正成熟的多牌照结构,也不是以牌照数量作为竞争优势,而是让客户知道自己在和哪个主体交易,让银行知道资金为何进入这一账户,让监管机构知道哪家公司承担哪一项责任,并让集团在某个市场或产品出现风险时,仍然能够保持整体业务的稳定。

产品决定用户愿不愿意使用平台,结构决定银行、监管和机构客户愿不愿意让平台继续做大。

这也是为什么,真正做大的加密支付,最后几乎都会走向多牌照协同。

下一篇,我们将进入全球加密支付合规地图的高阶篇:迪拜 VARA,为什么是加密支付项目的机构级牌照?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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작성자: 曼昆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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