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普法丨从Filecoin项目方STFIL Protocol被抓,谈流动性质押项目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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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DeFi领域的应用之一,流动性质押项目在国内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呢?

据STFIL Protocol官方发文称,2024年4月9日,其核心技术团队正在接受中国警方拘留。

Web3普法丨从Filecoin项目方STFIL Protocol被抓,谈流动性质押项目的法律风险

Web3普法丨从Filecoin项目方STFIL Protocol被抓,谈流动性质押项目的法律风险

这是距此前Filecoin矿商被调查后,再次出现Filecoin项目方被国内警方调查的事件。

根据STFIL Protocol官网介绍,作为 Filecoin DeFi 生态系统的推动者,STFIL 协议是在 FVM 上推出的第一个 Filecoin 流动性质押协议。它使$FIL代币持有者无需锁定期即可获得稳定的回报,并为存储提供商从事杠杆挖矿提供抵押品。

作为DeFi领域的应用之一,流动性质押项目在国内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呢?

01、何为流动性质押挖矿?

流动性质押挖矿(Liquidity Staking Mining)的核心在于将加密货币资金注入流动性池,以支撑去中心化交易所(DEX)或其他区块链协议的正常运作。作为回报,参与者会获得相应代币的奖励。这种机制为区块链生态系统注入了必要的流动性,也方便用户进行数字资产的交易。流动性质押作为一种创新的质押方式,赋予了用户在质押代币的同时保持流动性。用户不受任何锁定期的限制。简而言之,流动性质押是质押资产的代币化,这种质押方式允许用户将资金存入DeFi托管账户,同时保持对资金的访问权限,使得整个协议呈现出高度的“流动性”。

02、流动性质押挖矿的法律分析

1、质押挖矿类委托投资合同,能否进行民事维权?

虽然不少人明知国内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但面对高额收益的诱惑,实在是难以抗拒。实践中就有很多虚拟货币委托理财类纠纷,甲告诉乙,可将自己钱包中的虚拟货币转账到一个合约矿池当中,进行挖矿,这种存币生息的方式可获得高额回报,于是甲就与乙签署了委托理财合同,并按照乙的要求将自己钱包中的虚拟货币转给了对方。但之后,乙告知甲,由于市场波动风险,不仅未获利,且甲的本金也亏掉了。这时,甲能否起诉乙要求返还“本金”呢?

直接简单粗暴的给出结论:大概率是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甲方的诉请。原因有二,首先是因虚拟货币交易本身导致的合同无效;其次是流动性质押挖矿这类的投资项目,并非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质押财产。虚拟货币既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质权”(支票、债券、股权等等),也不属于“动产质权”。

因此,签署此类质押协议引发的财产损失,因不具备请求权基础,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2、流动性质押项目,可能涉嫌传销风险

流动性质押,用户的获利方式为,在平台上质押自己持有的代币,以赚取质押奖励,这本身与传销无关,平台方是否会涉嫌传销类违法犯罪,往往问题会出在推广模式上。在项目最初上线时,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往往会设置一定的奖励机制,让老用户推荐更多的新用户参与。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了三种传销行为,即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以及团队计酬行为。刑法修正案(七)中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传销行为仅包括“拉人头”和“收取入门费”两种经营形式。也就是说,团队计酬式传销(销售商品)仅为行政违法行为,涉嫌传销犯罪的仅包括“拉人头”和“收取入门费”两种。

首先,从形式上来看,质押挖矿项目当中的代币质押,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入门费”的法律风险;其次,如果质押挖矿项目中,用户的收益仅仅为存币生息所得,那么平台当然不涉及传销,但如果除此以外,用户还有因发展用户获得的代币奖励,那么根据用户的获利模式,层级体系,人员规模等等,评估项目本身是否涉嫌传销犯罪。

3、流动性质押项目,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类法律风险

流动性质押项目本身,对用户来说可能会存在哪些风险,导致用户亏损?参考STFIL Protocol官网1,关于质押人的风险,提示了2点:第一是资产归还时间上,“在池子的发生挤兑的情况下,取回质押资产可能会有一定延迟。”第二是智能合约可能会存在漏洞。

Web3普法丨从Filecoin项目方STFIL Protocol被抓,谈流动性质押项目的法律风险

 

因此,理论上来讲,若DeFi质押项目不可预知的风险,则用户资产可能会完全灭失。

根据我国924通知等政策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因此,即便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项目风险,即便是这些风险在圈内人士看来,项目方已经进到相关注意义务,是无责的,一旦国内有相关用户报案表示自身财产权益受损,对于肉身在国内的项目方而言,都是十分危险的。

因为在司法机关的视角:虚拟货币相关投资交易业务活动国内禁止,但你方仍在从事;用户投入大量钱款后,权益受损;因此你方涉嫌吸收公众存款,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03、写在最后

从平台方的角度来看,根据我国刑事司法管辖权中的属地管辖、属人管辖的规定,即使项目在国外,但被害人在国内,或者行为实施者具有中国国籍的,我国司法机关都有管辖权。在虚拟货币相关项目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的前提下,在国内雇佣人员从事Defi相关创业项目,确实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从用户的角度来看,由于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一旦投资受损,会存在难以维权的法律后果,因此,对于此类质押挖矿项目,也要理性考虑,慎重投资以及谨防被骗。

[1]https://docs.stfil.io/v/cn/liquid-staking/ri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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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邵诗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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