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加密監管形勢、趙東案分析、OTC動態

  • 中國加密貨幣監管趨嚴,短期內(1-2年內)將維持「打擊」基調,可能採取一刀切政策,尤其針對比特幣挖礦與交易,以防範金融風險擴散。
  • 穩定幣如USDT的風險受央行關注,其金融與法律問題(如洗錢、投機)可能引發後續監管打擊,但行業規模與正面效益的平衡將是關鍵。
  • 趙東案雖平緩收尾,但OTC商戶仍面臨高風險,包括資金來源審核不足可能涉及「幫信罪」或非法經營罪,未來監管可能參考「斷卡行動」模式。
  • 人民幣OTC若被強制關閉,可能轉入地下化,反而增加打擊犯罪難度,政府或傾向「堵疏結合」,但行業自律與合規進展將決定走向。
  • 數字人民幣推進與加密貨幣的對立源於公眾誤解,官方澄清區分兩者,區塊鏈技術仍具發展空間,加密貨幣作為投資品與數位人民幣本質不衝突。
  • 加密貨幣民事案件判決因地而異,部分法院開始認可幣幣交易合法性,但統一司法認知仍需時間,建議糾紛當事人謹慎選擇管轄地並尋求專業法律協助。
總結

吳說作者 | Colin Wu

本期編輯 | Colin Wu

1、首先恭喜我們的老朋友、火律師最近有了新工作,方便再和讀者們介紹下您的履歷和新工作嗎?

火律師:謝謝老吳,認真介紹下,火伊婕,一名以刑事業務為主的律師。大家比較熟悉的應該是公眾號名稱“火小律”。本人曾在上海檢察系統工作7年,主要辦理各類刑事案件。離職後,曾在某互聯網上市公司從事法律合規工作,隨後轉任律師。目前已經正式轉入上海格聯律師事務所,主要業務方向是:商業犯罪和企業合規、刑事辯護、爭議解決;特色行業領域是:互聯網行業、金融科技行業。

2、最近中國加密貨幣行業迎來了強監管,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與交易,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你怎麼看這次的監管風暴,預計未來走向如何?

火律師:這次的監管風暴一個核心節點是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的第51次會議。重點應該落在“打擊”一詞上。就我曾在體制內工作過的經歷,知道體制內對一些文稿文字的推敲還是比較謹慎的。此次一錘定音的使用“打擊”,而不是“有序清退”等緩和性質的詞彙,可見監管層的決心。行政機關素來都是上行下效嚴格貫徹落實的,至少在大方向上。加上當前持續高發的金融風險、以及涉眾風險。因此,短期內(1-2年內)仍然是嚴監管的走向,一刀切的可能性較大。

3、最近一次央行副行長首次詳細提及了穩定幣的風險,未來有可能針對USDT等穩定幣進行打擊嗎?

火律師:USDT作為全球範圍內的穩定幣,最主要的風險還是兩方面,金融&法律。央行最初更多的考量是在貨幣政策及對法幣的影響。隨著USDT在投機、支付、賭博洗錢等違法活動中的應用逐步凸顯,正在引起監管層更多的關注,這對行業有利有弊。幣圈尚屬小眾群體,專業投資人不多,圈外人也需要不斷加強對圈內的全面認知。從這個層面而言,引起關注,是好事。只是,一旦某個幣種或者整個行業形成一定規模、體系,正面積極作用又難以體現,打擊或許是必然的。

4、趙東案備受關注,但此案似乎將平穩收尾。你怎麼看這起案件,以及中國OTC商面臨的風險?

火律師:趙東案的案情官方一直沒有披露。根據相關媒體報導,2kw+的涉案流水、3w+的獲利金額、緩刑,和OTC日常相比,對行業的震懾力顯然是遠遠不夠的。

OTC商戶最大的風險仍然來源於資金處置。第一是資金來源的審核。這部分工作屬於OTC商戶的基本義務,一旦放任不審核、或者明知資金是違法所得仍幫助處理,極可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第二是兌換資金的問題。如果涉及外匯等,還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等。

5、目前有一種觀點認為,可能未來政府會要求徹底關閉人民幣OTC,但這樣也可能會導致轉入地下,打擊涉嫌的電信詐騙、洗錢更加困難,你怎麼看

火律師:堵不如疏,這個道理都明白。擁抱合規監管的道路是漫長的。政府打擊的思路,可以參考“幫信罪”、“斷卡活動”的理念。正是因為電信詐騙猖獗,贓款轉移迅速,打擊困難,才轉而重點打擊“提供卡的人”。而行業是否會徹底關閉,只能靠行業自身給出答案。以早期的P2P為例,從最初的欣欣向榮、蓬勃發展,到野蠻生長、無序經營,到幾乎都在割韭菜,下場只能是——黯然離場。回到OTC,關停的潛在隱患vs繼續經營的弊端,當後者遠遠大於前者時,如何選擇,答案不言而喻。

6、數字人民幣如火如荼,也發布了白皮書,但似乎在一些官方描述中,與加密貨幣有所對立,或者是作為應對加密貨幣/穩定幣的挑戰。隨著官方重點推進數字人民幣,對加密貨幣/區塊鏈會否產生負面效應。

火律師:官方的態度,核心還是源於公眾的不了解、以及加密貨幣圈的屢次蹭熱點。推進數字人民幣是大勢所趨,但每次官推都會引來一波“一知半解”,導致官方不得不做嚴格的區分、甚至是對立。好似早年,一說發展區塊鏈,媒體便鼓吹幣圈利好;一說保護虛擬財產,媒體便說加密貨幣受到法律保護。

但原則上,推進數字人民幣,並不會對加密貨幣/區塊鏈產生負面效應。區塊鏈作為技術,還是有很大發展空間的。而加密貨幣作為投資品而言,和數字人民幣並不衝突,只是在一些違法領域會造成涉眾金融風險和資產對外流失。

7、近期各地風聲,似乎在民事案件中,不再認可涉及加密貨幣的合同糾紛等問題,會否成為一種常態?

火律師:這是個很好的問題。關於虛擬貨幣的民事糾紛,同案不同判的例子比比皆是。核心原因還是各地法院認知不一。這或許和審判人員對政策文件、相關判例的研判都有關係。一些地區因為虛擬貨幣糾紛研究較多,與時俱進更新裁判思路;另一些地區則可能還在參考2、3年前的判決。也是基於上述原因,我本人也一直強調,在全國未有統一認知前,相關人員尋求訴訟解決方案時,務必找准管轄地。北京高院今年有個二審判決,認可了2個自然人之間的幣幣交易。相信再多幾個類似的判決,會對同類案件處理起到良好的示範作用。最後,再次提醒,個案不同,細節決定成敗,及時諮詢專業懂行的律師,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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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说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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