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正要
引言
前幾天作者寫了一篇有關預測市場的文章《Polymarket 的玩法是賭博嗎?中國玩家有無法律風險》,之後有不少朋友聯絡我諮詢很多細節問題。有鑑於此,我們對於預測市場,尤其是Polymarket 平台再進行一次深度的分析和解讀,並給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法律風險是什麼,以及到底有多高。

一、Polymarket 與傳統賭場的不同之處
在前一篇文章中,作者認為Polymarket 平台上的項目在中國內地法律的評價上屬於賭博,那麼Polymarket 平臺本身就是開設賭場。但我並未展開分析Polymarket 的玩法到底與傳統賭場有什麼異同。
「紙上得來終覺淺」,劉律師自己也充了一些U,以學術實驗的心態親身體驗了一把Polymarket,確實有了更多的感受,對於Polymarket 有了更多的認識:
首先,Polymarket 和傳統的博彩網站不同的是,它是部署在區塊鏈(Polygon 鏈)網路中,沒有博彩網站的中心化伺服器,更沒有現實賭場的莊家操控;
其次,在運作機制上,Polymarket 依賴現實世界中的事件發生結果,由區塊鏈智能合約自動執行,用戶之間更像是在進行一場“打賭”;而傳統賭場(含博彩網站)更多是以人為操縱博戲工具(如荷官發牌)隨機生成結果,賭場屬於集中管理模式,資金的流動也具有不透明,玩家與賭場進行賠率,賭場可以設定永遠對莊優勢,賭場資金的流動也具有遠莊優勢,玩家與賭場進行賠率,賭場可以設定永遠對莊優勢,賭場資金的流動也具有遠莊優勢,玩家與賭場進行賠率,賭場可以設定永遠對莊優勢,賭場資金的流動也具有遠莊優勢,玩家與賭場進行賠率,賭場可以設定永遠對莊優勢,玩家與賭場進行賠率,賭場可以設定永遠對莊率,賭場玩家與賭場進行賠率,賭場可以設定永遠不透明;
最後,兩者的社會功能並不相同。 Polymarket 透過聚合市場預期,可以相對明確(甚至精確)反映出公共預測訊息,具有一定的社會功能,例如進行某項政策的趨勢參考;但是傳統賭場就是純粹的娛樂與博弈。 Polymarket 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幫助學界、媒體、科研機構等進行社會調查(樣本足夠大時)、理解群體的預期與概率定價,但是傳統賭場並沒有什麼明顯的正向積極作用,按照中國內地的主流說法,Polymarket 具有一定的正能量,但賭場是完全沒有正能量的。
但是,這並不代表作者鼓勵大家去玩Polymarket。 Polymarket 上的二元預測機制,仍然是屬於中國法律上的賭博行為,這個定性很難改變。由此延伸出本文的第二個主題:為Polymarket 做推廣會有什麼風險。
二、推廣Polymarket 所面臨的法律風險
簡單搜尋一下,我們發現現在不同平台上已經有多個公司或個人正在進行Polymarket 的推廣工作。


雖然普通玩家參與Polymarket 有一定風險,畢竟它可能會被認定為賭博行為,玩家自然可能面臨著重則構成賭博罪、輕則因參與賭博受到行政處罰的法律風險。但整體來說,這些風險都相對可控。但是推廣Polymarket 的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
根據「兩高一」2010 年8 月31 日發布的《關於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情況可能構成開設賭場罪:
- 第一,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商並接受投注,利用網路組織賭博活動。
- 第二,雖然國內推廣Polymarket 的公司或個人並未親自建立Polymarket 平台,但是若其符合以下條件,則完全有可能構成開設賭場罪的共犯:
- 「為賭博網站提供網路存取、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援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 萬元以上的」。
由此可見,推廣Polymarket 的行為在中國內地面臨的法律風險遠大於只是簡單地參與玩Polymarket,所以,劉律師建議各位,千萬不要推廣、介紹他人參與Polymarket。
三、寫在最後
雖然作者認為Polymarket 具有它獨特的社會價值,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可算作一個金融產品,但是囿於中國的監管政策,加上Polymarket 平台涉及的多個雷點,例如賭博(或至少是疑似賭博)、虛擬貨幣、政治敏感等等,作者並不建議各位深度參與,尤其不要進行推廣Polymarket 的行為。
